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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2月13日至4月12日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10日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5月10日,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区委《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精神和区委部署要求,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5月13日,局党委再次召开会议,针对反馈的37个问题,确定了37条整改措施。
(一)深化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不仅体现了区委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也是对全局工作的鞭策,局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所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提升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能力的不竭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细化分工,不断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委认真传达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反复梳理反馈问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到点,责任到人。全区城管系统坚持上下联动,主动认领问题,狠抓督导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持续发力,不断落实整改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按照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明晰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工作总体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目标,紧扣整改工作各时间点,倒排时序、挂图作战,确保规定时间节点内改出成效。同时,局党委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监督力量,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全系统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深化巡察成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印发《2023年区城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关于在天宁城管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明确调研任务、时间节点、推动成果转化路径等。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持续推动中层上讲堂、年轻干部领学、青年说等14次,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4篇。
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理论武装,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学习计划,系统学、深入学,筑牢思想根基,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根据班子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主要领导把关制,局领导班子成员起草个人述职报告,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集体述职报告,并对班子成员的材料审阅把关。提高舆情研判敏锐度,对12345、局长信箱、网络舆情监管平台等舆情信息,专项研判,提高警惕,及时发声。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制定《天宁区城市管理系统舆情应对工作制度》,明确舆情应对职责人工,细化舆情处置流程。
3. 关于“园林绿化重建轻管”问题的整改
(1)绿化科安排两组共4名科室骨干负责绿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和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督办,定期参加国企平台公司召开的项目调度周例会,每月填报绿化项目进度表。(2)落实绿化项目建后未移交前的管养制度,一是加强绿化养护技能培训,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和专业技能;二是重视设计规划,在工程设计论证初期及时介入,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品种,确保其能够在该地区良好生存和成长,降低枯死率;三是强化对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对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养护单位整改落实。(3)文化宫广场古树原址已由责任单位补种更换,施工养护单位做好新栽树木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我局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每月巡查古树名木,建立“一树一档”,对于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立即采取专业复壮措施。
4.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会定期进行专题研讨部署,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相关工作在传达过程中不打折扣。对本单位人员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开展好警示教育,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所缺失”问题的整改
不断强化党委主动监督职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8小时之外,避免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派驻+驻在部门联动机制,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天宁区国有房产出租出借专项监督”的工作,深入推进党委监督和派驻监督两项职能共同发展。
6. 关于“严的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
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岗位特点,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制定好防范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在全区城管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细化班子和科室负责人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
7. 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提示》,明确工作纪律、考勤出勤纪律等,加大督查考核,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管理措施情况以及履行职责、考勤、请销假等情况进行督查,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下属单位加强管理,要求大队督察科每天安排两组人员对各部门上下班、着装情况进行督查,环卫处加大督查考核,落实科室部门责任制,完善“钉钉”打卡等制度。(2)建立完善公用物资管理相关制度举措,针对环卫处公用物资管理方面问题一是财务科、业务科、车队三部门联合盘库、核对相关物品,确保做到账物统一无误;二是建立固定仓库,实行封闭管理;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做好财务、相关科室负责人、仓库管理人员每月核对一次,确保账目清晰;四是完善预购、入库、领用、报废等流程,做好台账;五是成立环卫处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加强规范、长效管理。
8. 关于“公车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常态长效管理。执法车辆未装GPS问题,4月13日,未安装GPS的10辆执法皮卡车均安装完毕,车辆纳入省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由使用单位进行出车管理。(2)关于执法大队公车油卡问题,2022年起,车辆加油服务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统一通过“苏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办理车辆油卡充值服务前均通过主要领导审批,该问题已整改。(3)2023年6月,环卫处与中海油合同到期,已按最新规定要求落实加油站和严格执行环卫所有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定期核对,加强监管。
9.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作风,针对工作报告照搬照抄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翠竹公园停车场问题,已与区教育局、红梅街道就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和后续管理工作进行协商,计划由红梅街道对停车场进行招标,建设智慧停车场面向社会有序开放管理,目前正在招标前期准备过程中,计划8月底前完成。
10. 关于“履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从观念上加强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节约意识,完善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规范薪资福利发放。环卫处落实相关资金,保障垃圾清运等正常环卫作业,加强基层作业所和相关科室的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定期核查分析水电费使用情况。彩虹城转运站在4月减少生产作业区自来水水箱自动冲洗排污沟频次的基础上,于5月停止作业时间段以外的排污沟冲洗,节约用水。
11. 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经调查,保育保教费报销问题,该职工之子为首次入园,应幼儿园方要求提前缴纳下半年学费,已取得幼儿园方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复报销情况。绿化养护费税金为疫情期间临时免税导致,已向三家单位收回至非税账户。财务人员将严格支出审核,避免多付错付情况再发生。绿化科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在今后的绿化项目合同签订时,根据法律规定明确工程税金的支付条件和方式,同时做好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当时的税收政策,妥善做好工程税金支付工作。
12. 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财务相关知识培训力度,将财务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增强法纪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现金使用规定,规范会计行为。举一反三,全面清理资金管理不规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追查到底。
13. 关于“工会会费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局机关已调整补扣2020-2023年工会会费1798元。将及时调整工会会费,严格工会会费管理。(2)环卫处已按照基本工资的0.5%调整提取工会会费,2020-2022环卫工会费,在2023年5月工资上补缴4597.02元。(3)下沉街道人员1人存在重复享受春节福利问题,已要求退回春节福利,将收到退回的现金存入工会账户。(4)针对反馈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会会费使用,加大内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监督管理,增强透明度,公开工会经费支出情况,接受会员监督,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 关于“资产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局机关固定资产未统计具体型号,已统计相关资产品牌,与专业人员对接统计电脑型号,逐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信息,落实到人。(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苏财会〔2023〕21号)、常财会〔2023〕8号文件规定,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翠竹公园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盘点清查范围,我局已逐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清查入账工作。(3)环卫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三是5月底前成立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加强规范管理。
15. 关于“内审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印发《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清单》,组织党委委员、科室负责人等加强学习,落实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涉及到工程项目重大节点,如可研报批,招标,开工,较大的设计变更等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至办公室,由党委会按程序讨论审议。(2)完善项目决策档案,对党委会上项目相关讨论记录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验。(3)零星工程项目问题,一是积极试点将单项10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按年度进行打包,在第三方平台发包;二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编制预算,确定招标控制价;三是加强招标全过程的监督;四是加强施工建设和资金拨付的管理。
16. 关于“项目管理存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1)中吴大道综合整治设计项目为代建项目,经与代建单位核实:建设部于2008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于2017年发布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对方案设计和设计进行了区分,在项目实际开展中,为方便项目报建,方案设计先行以保证工程进度。(2)针对环卫处招投标程序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强环卫设施设备建设维护管理人员的工程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磨炼,二是加强招标全过程的监督;三是加强施工建设和资金拨付的管理。(3)汤家头配套绿化工程为集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环节是由平台公司上平台发包,图纸问题经平台公司与中标设计公司核实,认为是设计公司出图中未对编制日期进行修改,导致施工图编制日期有误,目前已落实平台公司整改该问题,并督促对其他项目自查是否有同类问题。(4)翠竹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为代建项目,经与代建单位核实,翠竹公园景观提升程市政公用工程于2021年3月29日发布公告,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ABC)+信用分,未临时设置倾向性的评分条款。评审中也未有因评分办法扣分而落标。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加强项目监督力度,并督促平台公司自查同类问题。
17. 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零星工程的采购和实施,依据《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公有资金投资零星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绿化工程应预留不少于10%工程款用于管养期考核支付管养经费,严格落实到位。经查验天宁区地道口绿化提升工程的审计报告、审计费用收费明细、付款发票等材料,该工程审计费用共由3部分组成:标底编制费3610元、跟踪审计费6819.09元、结算审计费6350.96元。由于该工程核减率超出6%,结算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给审计单位,标底编制费、跟踪审计费由我局支付给审计单位,我局并未多付审计费用。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审计合同规定,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18. 关于“统筹谋划综合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城管委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跨系统、跨部门之间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发挥区城管委办公室作用,组织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巡查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通报,督促落实区城管委部署各项工作等,定期召开区城管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区城管办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按程序审核后,发至各成员单位,作为开展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依据。
19. 关于“民主决策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贯彻落实局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决策做到充分协商,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0. 关于“政治功能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局党委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建城管系统行业党建联盟,创新党建新模式,激发基层党建新活力,大力实施“党建引领+”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党务业务服务“三务”深度融合,持续擦亮“阳光城管”党建品牌。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定期检查,落实学习教育成效。
21.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22.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抓紧抓好,聚焦政治理论、城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充分利用集中办班、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推进广大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在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啄木鸟”行动,推动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23. 关于“干部选拔使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全面实施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和全程纪实。深化干部选任监督检查,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指导,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24. 关于“队伍‘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干部队伍加强对自身工作意义与价值的认识。日常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干部生活成长,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持续发挥“三项机制”助推器作用,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落实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局党委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管理措施情况以及履行职责、考勤、请销假等情况进行督查。
25. 关于“以案促改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酒驾问题开展再排查、再警示,将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与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互印证,深刻理解典型案例反映出来的廉政工作症结所在,在全局范围以思想上的学习教育、作风上的自查自纠、制度上的完善健全等方式加以整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压实城管系统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职责,推进8小时外监督,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加强教育警示,从根本上提高思想认识,从制度上根除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标本兼治,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有关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针对群众诉求突出问题,定期列出任务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城市管理薄弱点位挂牌督办。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新路径,将天宁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并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功能融合,实现信息整合,叠加放大效应。“天宁智理”系统,已按时上线运行,各街道、社区、市场化单位等责任主体已纳入系统,下一步,将优化系统处置流程,实现各类问题高效流转。
2. 关于“市容市貌重表轻里”问题的整改
围绕做好整治“后半篇”文章,启动《天宁区城市管理精管善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结合过往精品街道建设经验,以点带面,围绕局前街1平方公里范围开展精品街区建设。综合考量老城厢复兴发展、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情况,辐射周边区域,全面梳理唐家湾、迎春步行街、太平桥路等地区市容环境和基础设施,目前已完成唐家湾、太平桥路的道板改造。太平桥路、唐家湾、迎春步行街的店招店牌整治提升进有序推进,中山路小学外立面进出新工作已如期开展,街区范围内景观和城市家具提升工程已获得可研批复。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整治,组织板块开展每周自查,截至目前,发现店招破损、绿化带枯枝等各类市容问题288处,均已及时整改到位。6月5日,以区城管委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23年市容重点问题及住宅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物业服务小区、非机动停放、临街水果店店外出摊等市容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整治工作的成效纳入区对板块的考核,目前整治工作已按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中,二季度起各板块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已折算纳入季度区对板块考核成绩。对老旧小区改造工地进行巡查,对巡查发现的39个施工管理不规范问题反馈属地板块及时进行处理。
3. 关于“违章搭建管控乏力”问题的整改
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求板块每月上报违法建设拆除数据、经验做法、问题困难等,并对查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同时联合市局政策法规处,帮助板块解决在查处违建时遇到的疑难问题。2023年6月至今,共立案查处新建违建14起,拆除新建违建32处1356平方米;立案查处存量违建4起,结合老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拆除存量违建39处745平方米;申请区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3起。全面排查高成天鹅湖小区违法建设情况,在杜绝新增违建的前提下,逐步对老违建进行查处,目前已初步形成整改方案。针对违法建设可能存在的拆后再建的情况,基层执法部门切实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再建行为落实快速处置,及时拆除新建在建违法建设。执法大队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行动,不定期到板块抽查投诉举报及违建案件办理情况,确保违建处置到位,避免拆后再建的情况。
4. 关于“‘厕所革命’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调查摸底现有公厕,列出设施缺损问题清单,对包括缺少母婴便利设施在内的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安排立即整改,其他问题,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加快制订天宁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近期、远期规划中根据天宁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成区公厕二类以上占比。
5. 关于“‘垃圾分类’体系尚未健全”问题的整改
2023年3月底前,除纳入年内改造的“三分类”老旧小区外,其余小区已全部提升建设到“四分类”;制定《2023年天宁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契机,积极完成82个“四分类”达标小区创建等目标任务;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加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迁移前的过渡期管理;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城南垃圾转运站新建项目选址等建设前期手续并组织开工。
6. 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完善了土方审批环节,要求申办渣土运输处置许可的单位在提交材料的同时签署书面承诺书,进一步对审批流程层层把关,5月以来共办理渣土运输处置许可38件,均严格规范办理。(2)完善了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重大案件提交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深化“驻队律师”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风险。(3)落实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郑陆镇、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业务指导,5月以来开展业务培训2次,分别为面向茶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开展的小区内部执法问题专项培训和面向青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开展的考评重点项目对应执法依据讲解。
7. 关于“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自由裁量适用不当问题,召开了法制员会议,明确自由裁量严格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做到同一案由同一处罚标准,同时加强内部法制审核,要求各中队法制员及板块法制机构切实履行法制审核职责,避免自由裁量使用不当情况。(2)针对案卷制作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大队不定期组织案件检查,对抽查案卷存在资料不全、随意涂改、执法视频没声音、视频记录不全等问题的,要求立即改正,未按期改正的,通报处理,5月以来共开展案卷检查10次,发现案卷问题5处,均及时改正。
8. 关于“监管执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法体制改革不够深入问题,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商研判、协同联动,建立双向案件移交机制,避免出现“权责不清、失管错位”问题。对举报人的举报或者咨询,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权,积极回应、解答。针对红梅街道金梅花园小区物业破坏绿化问题,我局绿化科及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多次会同红梅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调查,督促并指导街道依法依规做好绿化工作,故不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2023年5月5日已形成书面报告向巡察组汇报。(2)针对指导基层工作不够到位问题,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并对中队遇到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现场指导,参与执法办案。5月以来指导协助各板块开展执法工作,指导各板块开展固废倾倒线索排查整治、联合红梅街道组织坛街专项整治、指导郑陆中队办理渣土类案件等。(3)针对南通润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案问题,已于2023年7月21日缴清罚款。
9.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问题,落实监管责任,以工程例会、现场安全督查、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制定集中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告知书。以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以安全自查和隐患治理为抓手,突出重点抓好计划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在每周工程例会前增加安全生产巡检,在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全程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加强本单位监管参与度。(2)针对安全事故频发多发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和培训,确定安全员,紧绷交通安全行驶这根弦;二是加强检查,按时按需做好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三是根据生产作业需要新增车辆,招录年轻的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确保应对生活垃圾突然增加、疫情防控、直收直运、大气污染防控道路洒水降尘、扫雪除冰等各种突发情况;四是加强管理,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10. 关于“‘不为慢为’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镇、街道执法队伍依法履职、执法质效、队伍规范化建设等监督力度,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每月对板块综合执法局个性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板块,加强指导督促,推进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板块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察力度,重点督查执法人员执法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等问题。常州骐语酒店违法建设案预计9月中旬将剩余违法建设予以拆除,在违法建设存续期间加强安全监管。
11. 关于“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入开展干部队伍专题研究,统筹谋划城管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将干部成长有机融入城管事业发展中去。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注重后备年轻干部培养,敢于放手压担子,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上锻炼。定向招录,优化年龄结构。定向招录应届生、法学专业人员。丰富手段,加强青年队员培养。通过对新招录人员建立成长纪实档案、师徒结对、跟岗锻炼等方式对大队年轻队员开展培养,加强跟踪管理。
12. 关于“痛点问题整改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占道经营的管理和执法力度,联系市局法规处明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执法要求,截至目前已对店外出摊当事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46份,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再次出现店外出摊违法行为的将进入处罚流程。针对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6月以来对商业活动、公共场所、在建工地等排查686家次,对相关问题责令整改77次,立案3起。华润工地已在6月底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续不再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我单位将在工地后续内部装修阶段继续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管,发现有早开工等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没有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我局共接到交办信访件2件,均已开展办理。(1)经查,“关于金梅花园毁绿”(编号:202301009号)中反馈的“关于反映的2020年金梅花园南区门口破坏绿化问题”系新梅物业公司对小区出入口进行改造,相关工作已于规定时间内征求业主意见并公示,并不存在毁坏绿化情况。“关于反映的2021年3月金梅花园小区内部分树木被砍伐的问题。”系2021年年初金梅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应小区内居民要求开展树木修剪工作,已于2021年2月至区绿化部门办理相关修剪手续,并在小区内公示,通过2023年4月17日现场照片来看,此次修剪所涉及的树木都正常生长,并不存在损毁树木情况。对于金梅花园南区西侧靠河边绿化带树木情况,通过走访物业及周边居民了解到,由于树木生产高度对高压电线存在危害,为确保供电安全,供电部门对相关树木进行了修剪,降低树木高度,消除安全隐患,但修剪下来的树枝并未及时清理。当时小区物业公司正进行更替,现物业公司在接手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后,应居民要求,对该处绿化带内树枝进行清理。“关于反映的小区违章建筑问题。” 经查,金梅花园小区为安置小区,长期以来小区内缺乏老年活动场所,小区内居民反应强烈,故2021年金梅花园小区物业在小区12幢南侧、29幢西侧搭建了两处亭棚,用于满足小区内老年居民日常活动所需。“关于反映推诿问题”我局绿化科及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接到金梅花园相关举报后,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和〈常州市天宁区各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的通知》(常天政办〔2021〕34号)的文件精神,均告知当事人相关事权已下放至街道。自2020年以来,针对金梅花园的举报,我局绿化科及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多次会同红梅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调查,督促并指导街道依法依规做好绿化工作,故不存在“执法大队推诿至街道,要求信访人自行联系街道处理”的情况。(2)“关于香梅花园违建”(编号:202301005号)问题,经查确有违法建设存在,天宁街道已着手向区政府申请强制拆除,按法定程序推进案件执行。同时,考虑到拆除该违法建设后会给其他业主造成一定损失(该处楼顶漏水严重),天宁街道综合执法局将与社区、物业及相关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制定楼顶防水和拆除预案,稳妥、平稳的推进该违法建设的拆除。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区城管局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在全系统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深化巡察成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一)立足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
持续细化整改问题整改,进一步梳理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端正态度,强化推进,力求加快推进进度。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倒排进度、挂图作战。
(二)立足标本兼治,细化责任分工
既坚持注重治标,又着力治本,既坚持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又注重健全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产生。结合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天宁城管实际,逐条列明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科室,明确到个人。持续关注已完成整改的相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整改成效。
(三)立足兼顾结合,提升整改效能
将整改工作和全局重点、中心工作相结合,作为推进民生实事,解决民生问题的助推剂,以整改落实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获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8171057。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