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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天宁区文体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文体旅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年报指南类信息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6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推进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充分运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着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加强监督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有针对性,不能很好满足群众的需求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健全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培训,对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更新不及时的业务科室采取通报的形式,督促按时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