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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根据区纪委《天宁区护航“常有优学”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文件精神,9月26日至9月27日,区纪委监委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对我区部分学校开展了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博爱小学和延陵小学,详细检查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审查了学校的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情况。同时重点关注了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采购、供应商结算环节,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此外,他们查阅了相关文件和账务资料,核实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评估了使用效果。他们提出,学校要对委托服务的餐饮公司明确要求:餐饮公司要在合同规定的微利下,以公益的心态来服务学校,服务学生,尽可能的让学生吃好吃健康吃安全。
在红梅实验小学重点就学校是否落实天宁区护航“常有优学”专项督查的工作要求,以及重点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有效落实进行了检查。天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文斌在校长王燕的陪同下巡视了校园,对学校教师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查访。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程强带领作风建设督查组一行人,在天宁区教育局副局长汤国忠的陪同下在局前街小学开展督查,校长李伟平和副校长凌志伟接待了督查组。督查组除了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等情况外,就教师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查访。李伟平表示学校已制定双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树牢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此次专项检查,对学校的作风建设是一次检验,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财务管理和食堂管理水平,有助于推动区域教育事业更加稳健发展。区教育系统将与区纪委监委联动,进一步优化“巡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前哨”作用,以实际行动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天宁答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