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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红梅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区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行政权力法治化、透明化。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街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71条,包括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总结和计划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品质红梅”发布各类信息230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街道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6项,协办政务公开事项2项,均按照法律规定和流程及时回复到位。三是规范信息资源管理,依据《红梅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四是用好用活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天宁区政府网站平台信息,依托“品质红梅”公众号、街道及村社区公示栏实现信息的主动公开。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对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切实抓好抓牢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又持久的工作任务,它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一年来,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不够完善,与公众的热切期盼还有差距。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开展;三是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