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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工作,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业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充分的辨识,并通过风险报告系统进行上报。目前,2023年度全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报告工作已正式启动,报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10日。现就今年安全生产网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企业统筹安排,积极配合,按时按规完成申报。
一、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下称省系统)申报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填报入口
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模块(网址:https://aqfxbg.jszwfw.gov.cn:48000/risk-report/#/login)进入登录页面,选择“法人登录”,输入账号信息。2023年之前已开展过风险报告的企业,选择“定期报告”,进入填报系统。未开展过报告的企业,选择“首次报告”,进入填报系统。
(二)报告注意事项
1. 定期报告: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3月底前)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
首次报告:新建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在试生产前完成报告。
变更报告:在确定或发生以下变化后十五日内进行变更报告。
(1)有新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
(2)原报告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3)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
2. 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企业,也应当登录安全风险报告系统进行确认。
3. 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
系统自动填入前期填报的较大以上风险。因系统升级改版,增加了若干必填项,企业须点击每条风险后的“编辑”,填写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从工程技术、管理、教育培训、个人防护、应急处置五个方面,分别填写相应的管控措施。系统新增了“调用管控措施词典”,每一个风险代码都编制了对应的五个方面的管控措施,企业可根据实际管控情况勾选直接调用相关管控措施。点击“添加附件”,上传风险点现场照片。
4. 企业填报信息承诺:
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承诺书模板,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上传完毕后,点击“上报监管部门”,即完成定期报告。
注:承诺书要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传。不加盖公章、其他人员代签的,不得上传。
5. 省系统填报的较大以上风险内容应与市系统保持一致,建议使用市系统的较大以上风险导出功能,导出清单后再上传省系统。
6. 首次、定期、变更报告要分清,风险承诺书请确认后再上传。
(二)常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下称市系统)申报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
1. 2022年已申报的企业,若2023年风险信息与2022年的风险信息无出入,无需上报;若有所调整,则进行2023年“定期上报”。
2. 风险填报内容要与企业实际相符,切勿瞒报、漏报。
3. 风险填报提交后应生成风险告知卡张贴到生产现场,并定期对“常安码”进行扫码检查。(尺寸:较大以上风险告知卡80cm×120cm;一般、低风险告知卡60cm×40cm,如现场条件受限可适当调整,但不得小于A3纸大小。)
(三)常州市信用系统申报时限和注意事项
1. 诚信年度申报:企业应当在2月底前完成年度申报,未完成年度诚信承诺申报的信用分扣1分。
2. 诚信首次(变更)申报:未开展过诚信申报的企业应进行首次申报,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