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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通过,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条例》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条例》关注率和知晓度,积极营造城市管理法治氛围,5月11日,天宁区茶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华润剑桥蓝湾小区组织开展现场宣贯活动,活动中,执法队员通过发放《条例》法律读本、垃圾分类宣传折页、面对面讲解答疑等方式,引导市民群众广泛关注《条例》,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下一步茶山街道将通过线上各类新媒体平台,线下日常管理中发放宣传折页的方式,持续深入宣传新《条例》,让法律法规走进群众心中,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