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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掌握辖区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状况,保障和促进在园儿童身心健康,近期将组织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质量综合评估工作。请各托幼机构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17日
二、评估依据
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2、《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常卫基妇〔2018〕42号)、《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细则》。
三、评估方法
1、查阅台账、工作记录;
2、实地察看、现场询问;
3、检查情况反馈。
四、评估内容
1、行政管理与室内外环境;
2、膳食管理与营养、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3、健康检查与常见病、传染病防治、一日生活安排及体格锻炼;
4、卫生消毒与伤害预防与健康教育;
5、信息收集。
附件:1、日程安排.docx
2、托幼机构需提供的资料.docx
3、综合评估组人员名单.docx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