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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天宁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反馈会后立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全力以赴推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具体分管,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根据职责分工,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进行互相批评,并研讨整改方案。
(三)科学制定方案,确保整改实效。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组织班子成员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认真梳理,坚持标本兼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求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跟进,拟订整改措施,定期督查推进,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整改‘后半篇文章’没有做深做实。”问题的整改。
持续推动公证工作队伍建设,2022年11月聘用一名同志为天宁公证处公证员,12月新聘公证助理员一名;2023年1月一名公证助理员取得公证员资格认定。天宁公证处现有公证员4人,公证助理员5人。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法工作条例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1)科学制定党组、党支部、全局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三访三问”“五进四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讨论等活动,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2)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学习日”等线下集中学习,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司法行政网上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不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
(3)围绕上级考核目标制定“2022年度开发区、镇、街道‘法治天宁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市“532”发展战略和区“3511”工作部署,扎实做好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工作。1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省厅、市局绩效考核情况,对标找差,补短板、强弱项。2022年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先进单位,2022年11月,获全省2022年度行政应诉案卷评查二等奖。
3.关于“组织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充分发挥法宣办统筹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8月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七五”普法成效,部署“八五”普法工作;12月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会议,2023年1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好普法责任制。
(2)围绕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22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2022年度区级机关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联动事项》,各部门主动认领联动事项36件,确保普法工作精准到点、责任到人、落实到底。将各单位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建设一流法治环境考核中,做到年初有目标、工作有推进、考核有依据,不断提升各单位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3)强化普法方式创新的工作模式,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报相关案例4篇。持续抓好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12月2日组织召开“法治宣传月”工作部署会,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线下普法讲座、咨询和线上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宪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月11日,兰陵司法所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修订解读》为主题的法治直播讲座,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优质发展。
(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邀请相关部门对设计公司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方案进行现场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完善。龙游河等法治文化带和郑陆镇丰北、黄天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各类创建推进深化普法宣传,郑陆镇、各街道广泛开展“法治小区”创建工作,雕庄街道菱溪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郑陆镇丰北村、青龙街道阳光龙庭社区、天宁街道北直街社区获评“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关于“指导监督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不够。”问题的整改。
(1)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11月7日,组织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区15家行政执法单位28人参加第三批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28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部署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实地调研督察,形成《天宁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评估报告》;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和镇(街道)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查43份案卷,指出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程序、案卷归档等5个方面问题,11月29日,印发《关于全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积极发挥统筹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率先制定《关于在行政处罚中适用首违不罚规定的指导意见》,为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有序落实“首违不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梳理公布《天宁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137项,第二批事项正梳理审查中。
5.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1)全面落实《江苏省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估办法》要求,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日常监督考核,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复评工作,专家组围绕日常服务、特色亮点、典型案例、问题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履职。2022年新增法律援助站点5个,配备站点值班律师8名,升级完善15分钟“法律援助工作圈”, 做到“应援尽援”,12月全区有4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被省厅通报表扬(全市共7名)。11月以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为2000多名群众提供了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
(2)认真贯彻《江苏省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依托法律顾问单位,定期开展法企对接活动,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百所进千企”等专项活动,组建11个法律服务团全面摸底品牌服装、特钢材料、纺织业等20个产业链,为聚势产业强链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联合区有关部门开展走进标杆企业暨“法治民企”活动,解答公司治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查找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发挥“常州市天宁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公证云APP、江苏省在线公证等网络平台作用,做到办证“零等待”、服务“零距离”。建立“企业公证顾问”机制,为企业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推出企业公证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公证员对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一对一”专业化定制服务,巡察反馈以来为企业提供各类公证30余件,助力企业做好风险防范。优化涉农公证服务,1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筹备设立郑陆公证服务站,方便乡村群众咨询和办理公证业务,让乡村群众少“跑腿”。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土地征用、房屋征迁、大板房治理等民生问题提供公证服务。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天宁区机关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要求,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年在微信公众号“法治天宁”发布原创司法行政新闻信息140余篇。2022年新闻工作获得市司法局表扬。
(2)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所属科室相关责任,明确责任人,严肃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守好“责任田”。
(3)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结合全年考核,对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实地检查和网上工作巡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查内容,加强对从业人员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规范内部微信、QQ工作群、公众号等自媒体运行,确保不发生任何网络意识形态问题。
(4)加强网络宣传阵地管理,将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纳入管理范畴,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供稿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明确专人负责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公证处主任负责审核。
7.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利用“119”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普法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区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
(2)印发《关于调整天宁区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科室职责任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局领导年度述职内容。
(3)认真落实《常州市天宁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服务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全区23家律师事务所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消防应急知识学习和演练。
8.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坚决把政府“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2022年支出文印费比2021年减少约1.8万元。
(2)严格落实《天宁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日常办公用品以线上采购为主,线下实物采购全部由经手人对送货单进行核对和签收,确保账物相符。
9.关于“公证费收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公证处现金管理制度》,及时将现金缴存公证处银行账户,杜绝大额现金不及时清缴的情况。
(2)公证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并向公证申请人出具发票,公证费金额在公证登记簿上做好登记,月底定期核对。
(3)及时清收欠款,2022年12月已完成20.06万元欠款的清收。
10.关于“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保密法》,树牢保密意识,压实保密工作责任,明确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对照保密工作要求定期对办公电脑、文件、保密设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保密法》、开展保密知识考试、参加江苏省第二届保密技能竞赛,在“法治天宁”公众号上增设“举案说法”专栏,不断强化全员保密意识。
(2)严格落实《常州市天宁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档案规范化建设。2022年10月区局统一配发装订机到各司法所,并对各司法所相关人员档规范案装订进行培训,做到社区矫正档案一律装盒进柜。
11.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试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年底按照结案标准进行结算。10月,聘请专家律师团队,对2022年120本已结卷宗进行一案一评,以评审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发放补贴。
12.关于“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目标,以“法治天宁建设”工作考核为抓手,加大推进工作部署力度,加强分类指导,跟踪督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议事范围、程序,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组织局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天宁区司法局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5次,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1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内,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从制度建设、干部教育、干部监督等方面全方位谋划布局。强化教育监督,开展警示教育、节前廉政教育等活动,做到干部教育、监督检查无死角、全覆盖。组织集中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2次,推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节前廉政教育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警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在行动上守好“高压线”,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2)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党内谈话制度,2023年1月,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注重研判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3)组织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外公务活动情况,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自查自纠。在法治天宁微信公众号上,及时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通报,引导全体人员在自省中思廉政、受警醒。
1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的必学内容,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规定,组织再学习再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
(2)12月,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业务流程操作、制度机制执行和受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公证事务办理、社区矫正等工作中风险点共计15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
(3)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廉政教育活动部署,1月7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政集体谈话,教育大家要坚定信念、廉洁自律,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馆、清园、三杰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15.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认真准备,会上逐一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全面整改落实。1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2)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必学科目,并做好学习笔记。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累计开展线下集中学习12次,完成网上学院专题学习2450学时。
(3)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一本通《使用规范说明》做好记录,2022年区司法局党支部工作一本通,顺利通过组织部门的专项检查。
16.关于“指导司法所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全面贯彻《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为各司法所科学合理配置业务装备,持续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区司法局按《江苏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对全区7个司法所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际等基础情况逐一摸底,形成全区司法所分类建设摸底调研报告。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实行分类建设定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标找差,强优补弱,按照梯次标准序时有效推进分类建设,郑陆司法所、兰陵司法所被命名为常州市首批大型司法所。
(2)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培训,9月29日,区司法局邀请市局领导、主管处室负责人,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培训,围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务开展教育培训。11月29日,组织各司法所参加2022年度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区社矫工作队伍业务素质。2023年1月,根据工作需要对雕庄司法所负责人进行了调整,配强基层司法所队伍。
(3)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成立常州市天宁区社区矫正局,依法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推进天宁区社区矫正工作向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特殊人群教育和管理,实施精准矫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1月以来累计接收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79名、安置帮教对象45人;依法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4人,训诫2人。
17.关于“干部培养缺乏系统性。”问题的整改。
(1)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做到“凡提四必”,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规范做好各个环节基础文书工作。2022年11月拟定了干部调整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定,拟提拔1名同志担任中层正职,1名同志担任中层副职。
(2)健全机关干部常态化轮岗交流机制,制定《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将干部轮岗作为制度性内容。2022年10月调入1名街道基层干部,2023年计划2名同志进行轮岗交流。
(3)坚持人民至上,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司法为民职责,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勇争一流当先锋”活动,选树跟班对象2人,组织2名干警跟班学习,通过身边先进典型,激发干部干事积极性。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严的基调,把从严管理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季度、年终考核评议指挥棒作用,把干部考准察实,奖优罚劣,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天宁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5)坚持严管厚爱,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强化机关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监督考核,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现象。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关于“抓律师行业党建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党建,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积极筹备成立天宁区律师协会,以协会建设促行业党建、强行业管理,力争2023年上半年完成成立并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律师集中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体检、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菜单式服务等公益活动,为天宁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整合各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品牌,开展“青果律心、法治同行”等“一所一品”党建项目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跨行业的党建结对共建,打造旗帜更加鲜明、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的天宁律师行业党建品牌。
(3)加强对律所党组织的督导指导,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依托市律协支部书记培训班等有利资源,以“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为支部书记进行面对面授课,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拓宽党建工作思路。
(4)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律所支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组织机构设置,针对设置不规范、新建律所党建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规范设置。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司法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工作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以整改实效推动天宁区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使巡察整改成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助推剂。
二是持续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将继续严抓整改不松懈、不放松,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地抓举措落实、抓统筹协调、抓对账销号,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和制度落实的检查督查,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巡察的目的和任务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在于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发展。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果为天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8127152 ,邮箱:jscztnsfj@163.com。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