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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知风草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
你们向我局申报的关于成立常州市天宁区知风草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经研究,我局同意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职责。
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社会组织事业作出贡献。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