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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弘策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江天城字〔2023〕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城建校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同意实施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20号B座一至三楼,改造面积2554.66平方米,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内部综合装修改造,包括室内拆除、室内装饰工程(包括室内地面、天花、墙面及公共部位装修)、室内水电改造、智能化改造、消防改造和暖通改造。
三、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四、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各层平面布局。改造后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
五、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等设计。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97.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3.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5万元,基本预备费23.67万元。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308-320402-04-05-35160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