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迎宾路(中吴大道-白荡浜南)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3〕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实施迎宾路(中吴大道-白荡浜南)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拟建迎宾路北起白荡浜南岸,南至中吴大道。用地总面积7600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迎宾路,总长40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并配套实施附属市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107.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46.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8.26万元,基本预备费282.52万元。
其中道路、附属市政管线(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供电等)、交通设施工程等投资3065.43万元由常州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信息管线投资42.24万元由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本项目可实行集中建设。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常州晋陵山水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集中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11-320402-04-01-74001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