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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报批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小东门桥社区托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天办〔2023〕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小东门桥社区托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小东门桥社区托育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小东门桥社区南广场花园29幢一楼。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南广场花园29幢一楼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设面积170平方米,设置婴幼儿照护区、教育咨询室等功能,并配套照护、教育相关设施,新增托位40个。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0万元,其中工程改造费用70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5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15万元。该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财政统筹安排。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10-320402-04-05-22658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