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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永武河两侧(青松路-青龙西路)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和东青〔202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永武河两侧环境质量,构建优美人居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永武河两侧(青松路-青龙西路)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东青馨苑、西至永武路、南至青龙西路、北至青松路。用地面积24552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项目对永武河两侧景观进行提升,实施土方工程4万立方米、景观绿化21520平方米,建设1座1跨20米桥梁,桥梁面积400.64平方米,实施铺装3032平方米,配套坐凳300米、景观挡墙1400米、果壳箱10组等,实施清淤37120立方米,同步实施电气、排水等工程。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921.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8.24万元,基本预备费142.32万元。资金由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300022号)、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决定书(行审变更用字第320402202300022号-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1-320402-04-05-90887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