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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机管〔2023〕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原则同意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20号B座一至三楼,改造面积2554.66平方米,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内部综合装修改造,包括室内拆除、室内装饰工程(包括室内地面、天花、墙面及公共部位装修)、室内水电改造、智能化改造、消防改造和暖通改造。
三、该项目总投资497.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3.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5万元,基本预备费23.67万元资金由天宁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和《关于调整2023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常州弘策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弘策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8-320402-04-05-35160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