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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儿童医院新址东侧景观配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建〔2023〕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常州市儿童医院新址东侧景观配套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并由你公司子公司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中吴大道北侧、青洋高架西侧、儿童医院东侧地块。用地总面积19914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设施设备工程和其他等,内容如下:
1.土方工程。实施土方工程28000立方米。
2.园林工程。新建沥青铺装3140平方米、园路广场3061平方米、塑胶活动场地1666平方米、沙地640平方米。
3.绿化工程。新建绿化11427平方米。
4.建筑工程。新建公共厕所100平方米、人行天桥580平方米。
5.设施设备工程。安装儿童设施10组、监控设施10套、夜景照明19914平方米。
6.其他。新建混凝土树池矮墙150米,设置水磨石座椅120米、字母座椅10个、水磨石山丘10个、儿童清洗池5个,设置栏杆350米、钢丝网片425米、排水设施400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99.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8.6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05.13万元,预备费145.38万元。资金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30002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6-320402-04-01-87293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