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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未来智慧城片区交通监控安全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3〕6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未来智慧城片区对交通监控安全提升的需求,促进未来智慧城片区周边整体提升,原则同意实施未来智慧城片区交通监控安全提升一期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未来智慧城,项目对青龙东路(丁塘港西路-常青路)、新堂路(丁塘港西路-常青路)、北塘河东路(丁塘港西路-大明北路)和大明北路(和平三路-工业大道)等4条道路交通监控安全设施进行提升,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内容主要包括青龙东路(丁塘港西路-常青路)安装电警27套、反向卡口设备22套;新堂路(丁塘港西路-常青路)安装电警28套、反向卡口设备17套;北塘河东路(丁塘港西路-大明北路)安装电警8套;大明北路(和平三路-工业大道)安装电警15套、反向卡口设备16套;配套安装智慧诱导屏3套、高空监控5套、雷达车检器6套及相关信息化管理设备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729.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02万元,基本预备费128.1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和《2023年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8-320402-04-05-3057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