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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常天住建〔2023〕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天宁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套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108个住宅小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为天宁区108个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停车棚450处,带棚场地面积9180平方米;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场地407处,无棚场地面积13525平方米。
工程内容包括开挖土方9485立方米、绿化改造及移植面积11385平方米、电气管道敷设总长88200米;同步增设监控440处(含立杆、摄像头、线路等)并接入物业;增设灭火器1612个;改造电动自行车入库坡道280处,改造5600平方米;安装凸反光镜336个;窨井高度调整2015座(包括雨污水井、水电表井等)。
三、建设期限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四、该项目总投资2121.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84.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76万元,基本预备费101.01万元。资金由天宁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211-320402-89-01-42147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