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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雕街〔2023〕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东路以南、优胜路以西(DN040315)地块(凤凰世纪广场),对3号楼东侧一至九层及地下负一、负二层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为2030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35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52.8平方米,设置门急诊、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住院病房、药库、太平间等功能,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152张。
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499.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24.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0.71万元,基本预备费714.3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6-320402-04-05-68601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