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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关河东路北侧、青龙道路六十九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3〕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关河东路北侧、青龙道路六十九西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关河东路北侧、青龙道路六十九西侧。用地面积3022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项目主要包括陆家村路(储云路—关河东路)及地块周边配套绿化,其中道路总用地面积2242平方米;配套绿化总面积7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等)以及配套绿化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3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1.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47万元,基本预备费57.8万元。其中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工程等投资585.54万元由常州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线费用50.22万元(含给水、燃气、信息管线工程费用10%的预备费)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4-320402-89-01-27530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