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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业污水改造项目尾水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3〕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原则同意实施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业污水改造项目尾水湿地工程。
二、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新沟河西侧河堤内,舜南村委旁边现状河道改造利用,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尾水湿地总长度360米,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天。项目对湿地所在河塘进行清淤,清淤量2500立方米,敷设管道240米,新增拦河坝1座,新增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规模1万立方米/天),种植沉水植物4400平方米,挺水植物800平方米,建设生态浮岛163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97.6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1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14万元,预备费用36.1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4-320402-89-01-13181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