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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舜新南路(中心河路—舜河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3〕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舜新南路(中心河路—舜河西路)工程。
二、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舜河以西,西起中心河路,东至舜河西路。总用地面积为9960.2平方米,约合14.94亩,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道路总长741.5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4米,为城市支路。10KV电杆迁移1个,强电入地电缆70米;弱电入地电缆70米。同步建设管线、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配套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等交通设施。
新建桥梁2座:中心河桥全长24.54米,桥梁总宽14.8米,面积363.19平方米;陈巷河桥全长20.54米,桥梁总宽14.8米,面积303.99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312.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91.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0.15万元,预备费301.16万元。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工程等投资3069.97万元由郑陆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道费用242.79万元(含给水、燃气、信息管线工程费用10%的预备费)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4-320402-89-01-25904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