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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各街道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节水水平,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根据《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2021年修订)》《常州市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2022年修订)》,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和常州市天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天宁区节水型企业考评标准进行编制,形成了《天宁区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标准做好全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水型企业建设
通过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不仅可以规范全区企业用水管理,提升节水意识,还可以减少企业用水量和废污水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对于建设集约节约型社会,支持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严格执行节水型企业标准
(一)建设对象。天宁区节水型企业以全区取用水企业为建设对象,重点是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油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企业、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及节水亮点突出的小型企业。
(二)建设标准。《标准》由管理指标、技术指标和创新指标3部分组成,其中,管理指标50分,技术指标50分,创新指标5分,总分105分。区级节水型企业的考评总分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考评总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可推荐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考评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可推荐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
(三)申报评审
1.申报。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水利部门和经发部门进行申报(若企业出现生产规模、工艺变化,用水情况变化大的,需在创建前重新开展水平衡测试)。
2.初审。区级节水型企业由镇(街道)水利部门和经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信部门推荐。
3.考评。区级节水型企业由天宁区水利局和天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考评并提出审核意见。
4.公布。对通过考评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天宁区节水型企业”称号。
三、加大节水型企业建设力度
节水型企业是节水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水利部门和经发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提出拟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的工业企业名录,细化排定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创建时间要求,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的建设工作。特别要加大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对标达标工作,用好“节水贷”等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节水型器具推广以及节水管理能力建设。
四、管理与复核
郑陆镇、各街道要确保每年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对已取得“天宁区节水型企业”称号的,要按照《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载体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天宁区节水型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的,将撤销称号。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吴仁军,电话:69661025;常州市天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朱锦峰,电话:69660586。
附件:1.天宁区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暂行)
2.天宁区节水型企业计分办法
3.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
4.天宁区节水型企业考评报告书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常州市天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天宁区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暂行)
一、评价对象
天宁区节水型企业以全区取用水企业为建设对象,重点是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油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企业、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及节水亮点突出的中小型企业。
本标准中所指的企业是指相对独立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单位)。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原则上不参与节水型企业评价。
二、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不得申报。
(一)自备水源企业取、退水手续完备、规范。
(二)不同性质用水分别分类计量,用水无包费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三)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应开展节水评价,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五)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六)废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七)近三年无超年度计划、超定额用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三、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包括管理指标、技术指标及创新指标三方面。
(一)管理指标
1.管理机构。有节水管理机构,设置水务经理,有健全的节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
2.制度建设。有节水规划或节水工作实施方案;有健全的定额、计量、设施维护、节水统计、考评激励等节水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计划用水管理。企业科学规范申报计划并严格执行,内部用水实施计划管理,节奖超罚。
4.节水技术改造。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注重节水资金投入,开展老旧管网、耗水设施及节水技术更新改造,或建设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改,釆用节水型设备和工艺;绿化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并采用节水措施和技术。
5.管网维护。有健全的供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进行日常巡查,定期对供排水管网和设备进行检修。
6.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报告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用水审计,并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7.节水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整规范;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并分析;及时向节水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总结。
8.节水宣传。制定年度节水宣传计划,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题培训、讲座,水务经理积极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节水培训,主要用水场所、设施有宣传标贴,职工节水意识强。
(二)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根据考评值得分。
1.用水定额。包括单位产品用水量和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项指标。
(1)单位产品用水量应达到国家、省、市最新颁布定额中各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先进值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应低于120L/人·日。
2.重复利用。包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蒸汽冷凝水回用率、废水回用率4项指标。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考评值(见附件3)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2)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无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的,应达到98%及以上。
(3)蒸汽冷凝水回用率。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无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的,以行业先进水平进行考评。
(4)废水回用率。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无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的,以行业先进水平进行考评。
3.非常规水源替代率。有非常规水源利用,非常规水源替代率达到一定比例。
4.计量设施。包括一级、二级、三级水表计量率。一级计量率达到100%,二级达到95%及以上,三级达到85%及以上。
5.用水综合漏失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无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的,应低于2%。
6.节水型器具。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应达到100%。
(三)创新指标
节水创新。企业在节水管理、节水技术工艺、节水产品、节水特色等方面开展创新,起到良好的效果并得到专家认可。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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