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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27日,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现场1名员工正在电焊作业,但未查见其持有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
法条链接: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