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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郑陆镇主动公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数量为0,政府集中采购数量为0;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53篇,分别为:机构概况1篇,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政府工作报告类文件2篇,“三农”政策贯彻类信息7篇,通知公告类信息20篇,土地管理和征收类信息8篇,社会公益类信息6篇,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郑陆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区政府协办2件,所有办件均妥善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郑陆镇主动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纵深发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郑陆镇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各类信息431条,统计信息12条,通知公告59条,工作要闻41条,政务公开1条,动态新闻318条;全年在“大美郑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郑陆镇一方面狠抓内部制约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另一方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从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到公开的内容质量,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使政务公开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9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6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公开力度不够。
2022年,郑陆镇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探索信息的内容形式和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推动政务信息的传播。二是提标提效,丰富公开内容,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三是学深学透,积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理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2022年郑陆镇共办理区、镇人大代表建议38件,区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1件,结案满意率达1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