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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略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嫌冒用徐子雅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于2023年12月8日依法作出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常天行审撤决字﹝2023﹞第9号),决定撤销徐子雅天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登记信息。因通过你公司住所无法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法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公告方式送达。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