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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人社察催字〔2023〕第11号
常州通忞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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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剑文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虹阳路2号
因你单位在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1月3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2月9日前依法支付黄健工资4000元,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的标准向黄健加付赔偿金2000元,共计支付黄健6000元。我局于2023年2月3日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常天人社察理字〔2023〕第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你单位按照《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常天人社察理字〔2023〕第1号)依法支付黄健工资4000元,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的标准向黄健加付赔偿金2000元,共计支付黄健6000元。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人:张海洋、丁靖乾 联系电话:0519-86658709
邮编:213000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