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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天宁区卫健局党委抓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围绕“三个聚焦”,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指出了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在理论学习、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29个问题,所附专题报告指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所存在3个方面7个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清单,强化过程管控,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组织领导。3月4日,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负总责,3名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以及卫健局各科室负责人共17人为成员,营造了全面推进、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整改氛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相关工作。同日,组织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系统梳理反馈意见,逐字逐句深入学习,领会问题实质;认真学习区委巡察办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分类施策。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反馈的36个问题(巡察反馈29个问题,调研报告7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分解整改任务,明确具体整改举措78条,确定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形成上下齐抓、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19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各党委委员按照任务分工积极落实责任,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及科室按照限定期限,倒排任务、明确进度、验收销号,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做好成果转化。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区百姓健康结合起来,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化压力为动力、化责任为担当,坚持抓巡察整改与履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月4日,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逐一讨论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制定《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局各科长任组员,全方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3月14日,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要求以及78条具体整改措施。将巡察整改内容纳入《2022年度全区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和《2022年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书》。定期在局务会上就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于5月20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2.关于“问题整改没有融入日常工作”问题的整改。
镇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传染病上报情况自查,完善传染病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传染病管理长效化制度。
区疾控中心牵头完成区级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每月印发简报,分析传染病报告情况,各基层单位均建立了传染病与突发公卫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月开展漏报自查。
3.关于“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加强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医患双方合理化解纠纷。年度常态化开展卫生行政法规宣传,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梳理并反馈近期涉及基层机构医患矛盾的投诉举报信息,各基层机构对照反思,强化应对措施。花园村已及时更新并将动态调整相应领导小组名单。
4.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召集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座谈交流会,党委书记亲自主持,解读最新文件会议精神,宣讲最新理论精神,做到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一体推进”。深度跟踪谋划基层党建工作,策划“奋进新征程 迎接二十大”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思路清、方向明,实干拼搏劲头足。
5.关于“分级诊疗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
年初制定《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三年行动计划及考核方案》,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培育和扶植一批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打造特色科室人才梯队,郑陆镇卫生院与市中医院共建骨科特色科室、雕庄中心与德安医院共建康复科特色科室、红梅中心与常州一院共建内分泌科,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形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基层特色专科发展格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引育上级医院专家团队,共同培养自身业务骨干,在业务结余的前提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关于“疫情防控还需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平战结合”、“平急转换”的工作机制:区卫健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组建10个工作专班,落实管控、转运、现场处置、隔离等工作职责;抽调全区卫生健康系统1000余名医务人员,健全完善流调、采样、消杀等应急处置队伍,高效处置了今年上半年常州突发疫情。二是按照国家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验收和区委、区政府“四个一”(一张表、一张图、一个库、一套流程)相关要求,印发《天宁区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优化核酸检测点分布和样本归结等环节。完成33个便民核酸采样小屋的选址和布置,提供应检尽检和部分愿检尽检服务,15分钟核酸采样服务圈已初步成形。三是全区各核酸采样点均已规范设置一脱、二脱区,区卫健局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
7.关于“督促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医保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会同医保局建立行政处罚通报机制,涉医疗机构相关行政处罚,双方互相通报。依托卫生行业协会,邀请医保局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医保合规业务培训,计划9月份举行一期医保知识培训,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关心的医保政策、工作困难做专题指导,提高医疗机构依法使用医保的意识。
8.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压实各级单位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分批带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次。组织开展危化品、既有建筑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并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各板块的区管医疗机构进行一轮次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完善分级分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巡察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得到整体改善。
9.关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部署并组织2022年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明确体检要求及体检报告发放规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规范有序落实体检服务工作。扩大健康教育普及面,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印刷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着重加强对老年人慢病管理、体检报告应用解读、慢病防治、疫情防控等方面健康知识的宣传。
10.关于“服务保障重点人群举措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开展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家庭医生签约需求摸底调查,摸底不少于3000人。根据摸底情况,拟定年度工作方案,结合基层医疗机构专科特色和家庭医生签约,确定社区居家医养融合服务项目。依托市、区两级23人的专病健康管理专家团队对辖区922名老年人开展医养融合服务。在服务全过程持续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实施服务效果跟踪评价,并按管理周期和疗程优化调整健康管理方案,以老年人健康促进为目标,确保服务实效。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天宁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常天委〔2022〕17号),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1.关于“监督管理民营机构不够”问题的整改。
联合医疗专家、卫生监督员、业务科室督查员,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及集中校验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并举一反三,加强民营机构“同类问题”的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统筹运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信用等级评价以及行政执法三项武器,抓好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12.关于“责任落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在2022年度党建工作大会上,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和部署会,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征订《百年大党面对面》《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读本,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规范“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持续通报平台登录情况,并组织党员参与“线上学习打卡”活动,积极为平台供稿,提高全系统人员参与度。持续在“健康天宁”微信公众号推出“党史打卡周周学”活动。
13.关于“阵地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2月23日,通过第三方中吴网将公众号主体改为“天宁区卫生健康局”,焦溪卫生院更改其公众号错误信息。2月25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卫健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各基层单位已完成对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全面梳理和排查,期间核销1个,目前在使用微信公众号9个,发现信息错漏问题2个,均立即整改到位。为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在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上再次部署信息审核发布要求,各基层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
14.关于“运用网络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
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宣传部召开的舆情专题学习培训和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局分管领导牵头各业务科室对卫健系统舆情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包括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管控政策、医患矛盾、计生特殊家庭在内的4项10类舆情风险点。每周一通过“锦绣天宁”或“健康天宁”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区疫苗接种、核酸采样点时间安排,开通便民热线,及时告知群众,防止因群众不知情导致的舆情。
15.关于“会务培训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并组织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专题学习,坚决杜绝在经营性场所召开自行组织的业务会议、工作培训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2021年10月区级审计时已提出,同年12月,已牵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召开培训会,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卫健局通过基本公卫考核、内审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监管,就巡察、审计中反馈的问题作为考核和内审的重点。
16.关于“财务监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制定并下发《天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天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相关要求》《关于统一财务结算管理流程的通知》,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达区财政局下发的财务报销及管理规定。兰陵中心已退回多支付的子女保教费,红梅中心等3家单位多支付施工单位税金已全数退还。以上反馈的财务管理问题在2021年区级审计中已反馈,区卫健局于2021年12月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召开培训会,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在2022年卫健系统内审工作中继续作为审计重点之一,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7.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区卫健系统各单位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摸排,制作资产卡,确保做到“一物一卡”,并登记在册。对超过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列出报废清单,局机关、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保计生中心和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4月完成一批固定资产报废。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区卫健局两处房产分别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体现市场价、成本价、租金价的报告,2022年5月完成办理入账手续。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按“三重一大”事项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将拆除的44台空调列入报废清单,于2022年4月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报废,并核销账面资产。
18.关于“部分基层机构公车管理、设备采购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制定《天宁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公车管理相关要求,强化对基层单位公车的管理。制定《天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基层单位设备、物业、水电等相关采购流程。区疾控中心冷链车已按要求于2022年1月完成年检。
19.关于“谋改革、促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并出台“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着重加强重点亮点工作谋划,破解发展难题,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内容,认真谋划具体发展思路。经过前期多轮次专家论证、部门审核等,规划拟于7月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分析会,跟踪机构运营情况,切实分析部分基层机构存在的业务负增长、管理运行难、人才流失等困难和瓶颈问题,并就问题进行针对性分析和解决。
20.关于“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结合实际,重新修订了《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更新议事决策范围,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明确专项资金分配数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其中有政策规定或上级文件指定的拨款除外),以及未列入部门预算且单项支出数额单笔满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事项须上局党委会讨论。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要求各单位重新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决策程序,明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宜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5次,研究议题31项。
21.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3月4日,已调整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责任和压力传导,全面提高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利用疫情防控督查、节前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为契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上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建立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环节,全系统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30余条,相关直属单位已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纳入清单进行防控。
2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为确保“一岗双责”履职到位,建立健全履职清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组织部规范要求,分别于1月、2月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经常性组织谈心谈话,在“清明”“五一”节前,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提醒2次,面对面交流谈话20余人次。
23.关于“纪法教育效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基层机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利用督查走访、谈心谈话、会议培训等为契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守牢廉政底线。
下一步拟组织全系统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案例通报会等,从思想源头抓起,开展经常性纪法教育。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还需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季度,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间表,先后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班子成员带头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清单。4月,拟定《2022年全区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区卫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等文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5.关于“沟通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
发挥局党委组织号召力,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意见,形成管党治党合力。加强与镇、街道的沟通,有序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6.关于“党务工作者能力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重新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发挥支部班子成员凝聚力,对出台的制度、方案、清单等,进行多级审核,以防内容出错。3月,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业务联训会,并督促个人做好自学,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明确一本通记录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支部一本通的记录。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邀请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灵活采取“线上+线下”“远程+实地”相结合的活动方式,增强退休党员的参与性。
27.关于“培养招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根据省“人才强基”方案,配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管院用”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天宁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实施高级岗三年一轮的周期性考核管理,建立“能上能下”机制,破除高级岗聘用“终身制”。落实好各类人才招引措施,启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发布招聘计划52人,涉及8个专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拟定人事借调、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两项制度,完成卫健系统疫情防控人才库梳理。
28.关于“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仍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动态修订机制,及时修订不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明确罚没物品收缴、保管责任人员,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二是采取“线上+线下”形式组织人员培训7次,购买《医师法释义》等书籍10余本并要求监督员加强自学,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开展文书稽查33次、案卷稽查5次,组织合议2次,严格把控案卷质量;所有案卷均由业务科室交分管领导签字复核后交办公室审卷归档。三是修订《天宁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将执法办案质量纳入到单位对个人的年考核内容中,与年度考核挂钩。
29.关于“医德医风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业务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卫健系统行风建设突出问题进行再次明确,将卫健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各单位全面摸排并上报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存在风险点及防控方案。
30.关于“托位供给总量还需增加”问题的整改。
2021年底全区托育机构总数45家,可提供托位数2354个,2022年上半年,一是通过联动区域教育资源,鼓励幼儿园开设延伸托班,其中郑陆中心幼儿园增设延伸托班,提供普惠托位35个;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增加托位供给,新建雕庄街道凤凰新城托育中心,提供普惠托位100个。截止5月底,全区托育机构57家,提供托位数3149个,比去年新增12家,可提供托位数增加795个。
31.关于“普惠托育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新建雕庄街道凤凰新城托育中心,提供普惠托位100个;郑陆中心幼儿园增设延伸托班,提供普惠托位35个。目前可提供普惠托位803个,普惠托位数增加135个。拟完善区普惠托育建设政策支持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分级分类实行可持续性的经费补助政策。
32.关于“托育机构服务质量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天宁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全区托育服务机构摸底核查工作,向未备案机构宣传托育设置、卫生保健、消防等要求,并制定“一机构一方案”整改措施。组织天宁区托育机构25名从业人员参加2022年天宁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33.关于“机构运营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分级分类实行可持续性的经费补助政策。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天宁区普惠托育服务免费体验券”,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凭券可至天宁区任意一家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免费体验1-5天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普惠托育机构采取分类收费的方式,对本小区居民实行优惠,以此吸引更多婴幼儿就近便捷入托。
34.关于“优惠政策落地难”问题的整改。
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天宁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常天委〔2022〕17号),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推动我区普惠托育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拟召开天宁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班及联席会议,商讨托育机构发展中遇到的困题和问题;对未备案机构开展分类整改工作,促进托育行业规范化运行。
35.关于“监管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天宁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提供托育服务的48家机构进行摸底核查,针对存在的运营、经费等方面问题,制定“一机构一方案”整改措施。下一步拟召开天宁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班及联席会议,商讨托育机构发展中遇到的困题和问题。联合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所、妇计中心对未备案托育机构开展现场联合督查。
36.关于“托育机构发展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
制定《天宁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完成全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摸底核查工作,对未备案托育机构制定“一机构一方案”整改措施。加强属地沟通协调,拟联合其他区属部门对无证经营托育机构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其规范运营,对拒不执行的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托育机构,限定时间整改,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合规范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如何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
一是驰而不息抓好整改。对于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坚持久久为功的韧劲,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具体措施,加强跟踪督办,持续扎实推进。
二是注重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卫健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措施具体、追责有力、务实管用的长效体制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勇挑重担。
三是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把抓巡察整改与卫健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变化,工作作风有改进,廉洁自律意识有增强,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6695282;电子邮箱:tnqwjj@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