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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期,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频发期。常见的涉嫌非法集资形式有以下六种:
1. 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等公司为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此类公司仅需工商注册,不得开展募集资金、发售理财等金融相关业务,但很多公司超范围非法经营,公开宣称开展所谓投资理财,向社会公众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
2. 限定业务范围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比如,一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法公开募集基金,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
3.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4. 打着虚拟货币、原始股投资、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虚拟货币、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5.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者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集资。
6.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春节将至,区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市民朋友们一定要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