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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兰陵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9日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作制度,明确街道专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各专委会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街道专委会由街道相关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工作,专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工作规则
第四条 专委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二)定期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分析预判安全生产形势,定期组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制度创新等,研究制定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办法和举措。
(四)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五条 会议制度。街道专委会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一)全体会议。由专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区、街道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专委会决定事项的情况;审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制度规定,提出制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建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突出问题。
(二)专题会议。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主要任务:听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研究讨论拟提交街道安委会审议的事项;对专委会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和协调。
第六条 工作报告制度。街道各专委会每年1月15日前向街道安委会报送上年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述职报告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述职报告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形势分析制度。街道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研判资料。
第八条 专项整治制度。根据国家、省、市、街道统一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方案、整改主体,实施闭环管理。
第九条 绩效评价制度。对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