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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警官兼任村官”工作的意见》(常组发﹝2012﹞18号)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测办法》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杨帆同志任浦北新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狄国强同志任复兴村党总支副书记、世纪华城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上城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兼);
乔锦林同志任荡南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吕祺同志任茶山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张建军同志任浦前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凌涵云同志任九洲新世界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陈景明同志任乾盛兰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刘佳晶同志任天安河滨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朱惠强同志任工人新村第一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厉有柱同志任工人新村第二社区党委副书记(兼);
黄军龙同志任浦陵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徐正涛同志任国泰名都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兼);
尚子洲同志浦北社区主任助理(兼)
吴君同志任浦南社区主任助理(兼)。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此件部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