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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职能部门:
经研究,定于4月22日组织工作人员核酸采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2日9:30—11:00,街道机关院内
二、参加人员
街道机关和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严格落实 “应检尽检”要求,未参加的须说明原因。
2. 落实“两码一温”等要求,列队候检时保持“1米线”。
3. 核酸采样后,戴好口罩快速离开,不得在采样点逗留。
兰陵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