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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州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民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本届市“五个一工程”评选,将充分关注体现新时期常州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火热生活,反映人民群众喜怒哀乐的作品,充分体现题材、体裁、风格、样式的多样化。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超过3 部。
二、申报范围
参评门类: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评选范围: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1.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内容要求:一是报送的作品要求是新编、原创作品(各剧种复排国内外经典名剧不在评选的范围之内);二是歌舞类作品中,以“剧”为参评资格标准,要有贯穿人物、情节及内在联系(主题歌舞晚会、歌舞诗、歌舞集锦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2.申报参评的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必须已在主流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的票房效益,或者电影频道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申报参评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必须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4.申报参评的广播剧必须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广播电台多次播放,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5.申报参评的歌曲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6.申报参评的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应由江苏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 万册(套)。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国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三、申报材料
1.各单位需提供申报目录清单及《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各1份,作品申报表每件10份,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
2.每件作品随申报表报送申报材料10份,统一使用A4 纸规格打印,文字脚本、作品封面、词谱、制品盒上只能标注作品名称,不出现主创人员名字、参评单位名称。
3.各单位在作品申报表中排好名次,上报前检查申报材料的质量,尤其是音像制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如出现重复授权的争议,由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
4.各门类作品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作品需报送DVD光盘和文字脚本各10份。
(2)戏剧作品需报送DVD 光盘和文字脚本各10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
(3)广播剧作品需报送U 盘1份,文字脚本10份。
(4)歌曲作品需报送U 盘1份,刻录成mp3 格式的电子音频文件;词谱10份。
(5)图书作品需报送图书10本。
以上作品如有其他助推评比的佐证材料,如专家评论文章、省级以上平台播出证明、省级以上获奖、入选等,可一并报送。
四、申报时间
2022年4月6日至4月20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将不再受理。联系人:邱妍,电话:86919362。
兰陵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