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各村、社区,机关职能部门: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上级要求、街道实际,决定在辖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教育活动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大力宣传普及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及近年来国家安全工作的实践探索,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4月15日之前及当天,应聚焦大安全理念主题宣传,不安排或突出其他宣传素材。
二、宣传时间
4月1日至30日
三、任务分工
1. 举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展览。(责任单位:党政办)
2. 在“4·8司法日”宣传活动上,进行国家安全法律宣传,放置国家安全宣传展板、回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物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 利用地标建筑、公交车、城市户外显示屏等公共资源平台,在适当场合布置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拓展宣传覆盖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机关)
4. 依托街道“雅质兰陵”公众号,集中推送国家安全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党政办)
5. 开展反间谍教育培训,开展国家安全形势报告,组织收看窃密警示教育片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片。(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社区)
6.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方面的专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机关)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筹划好本辖区、本领域、本系统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要集聚优势资源,统筹做好对内对外、网上网下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2. 统筹疫情防控。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生物安全领域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实现疫情防控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两手抓、双促进。
3. 创新工作方法。各单位(部门)要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因地制宜,把握宣传主题和重点,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4. 强化审核把关。宣传过程中要强化责任意识、纪律观念,实行归口管理。规范使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标识,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内容保密审核,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公开报道,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5. 及时总结经验。各单位(部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注意收集资料、档案留存、及时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以及活动照片),于4月11日前报街道党政办。联系人:邱妍,电话:86919362。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此件部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