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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委:
4月2日是今年第二个“学习日”。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发展信心,坚定必胜决心,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凝聚智慧力量共谱奋进新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2年第5期);
2.习近平《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2年第6期);
3. 李克强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22 年3月13日第1版);
4. 《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图读懂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日报》2022 年3月6日第4、5版);
5.其他相关学习资料。
二、相关要求
1.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2. 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3. 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灵活采用“线上+”方式。
4. 请各单位(部门)将有特色的学习活动安排于4月1日(周五)前汇总至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邱妍,联系电话:86919332,QQ:526729338。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