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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街道职能部门:
3月12日,根据市、区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精神,街道指导辖区企业、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普遍落实张贴使用“场所码”要求。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闭环,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陵分局要加强动态巡查、常态督查,督促企业、商户主动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切实将人员出入扫码查验规定落实到位,对不戴口罩、不扫“场所码”的市民进行劝导。
2.各村、社区要结合全员核酸检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使“用码”“扫码”成为工作生活习惯,使“先扫码再办事”成为疫情防控有力抓手。
3. 街道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关注研判,实现对辖区居民情况和出行轨迹的精准掌握、溯源管控,为疫情防控加码加力、提速提效。
兰陵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