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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天宁经济开发区原所辖5个村、1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青龙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青龙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项30个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2022年2月25日,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峰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庄璐任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薛朝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工委主任张鹏强和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国平任副组长,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条线负责人以及东青片区5个村、1个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全程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紧紧围绕区委巡察提出的4项30个问题,结合街道实际,逐一分解、分工负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5月25日,30个问题中,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正在推进中。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共计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1)组织领导不力
一是责任压得不实。村(社区)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不深,自反馈后未对巡察整改做出具体部署安排,未制定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整改阶段很少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整改台账缺漏较多。
整改进展和成效:
2022年3月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要求村(社区)制定整改方案,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进度;2022年3月11日,各村(社区)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时序进度,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详细记录整改过程,形成完整台账资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认识不到位。村(社区)党组织对巡察整改的认识理解有偏差,把“三资”问题当做一般性财务工作,整改任务多数交给了村会计,部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很少主动关注整改工作,村四职干部基本不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对上轮巡察反馈了哪些问题、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等问题含糊不清,普遍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
2022年3月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督促村(社区)以专题会议方式,向村(社区)工作人员通报巡察反馈问题,落实任务清单,明确分工时效;各村(社区)均于2022年3月10日前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提升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到人,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三资三化”政策学习和专题村务监督培训;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巩固问题整改实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综合施策质效不佳。落实整改“做样子”,部分村“三资”问题“逢会必讲”,但问题边改边犯,如上轮巡察反馈的“三资监管平台作用发挥不大、资金使用随意、资源管理不规范、资产经营不善”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干部依然不清楚“三资三化”内容,村“三资”管理对标“三化”要求差距较大。
2022年3月8日印发《青龙街道村级财务管理细则(试行)》(常天青街〔2022〕10号),规范村级“三资三化”的工作要求;4月29日组织街道、代理记账会计及各村报账员参加天宁区关于农村“三资”违规出租、出借清查会议,培训“三资三化”的工作要求和三资监管平台的操作技能;督促各村按季度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经发局配合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做好相关整改和督查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长效机制不完善。多数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落得不实,未能形成长效机制。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经营等“三资”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多数村没有《村民自治章程》,靠经验管理的模式普遍存在,巡察成果转化不充分。
①2022年3月8日印发了《青龙街道村级财务管理细则(试行)》(常天青街〔2022〕10号),规范村级“三资三化”的工作要求。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②要求各村对新招租的资产必须按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办理招租手续,做好合同管理和台账管理。2022年4-5月完成了东青村的商铺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
一是学习理念树得不牢。村(社区)党组织没有把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常态化,存在走走形式、应付了事现象。部分村(社区)两委干部不愿学、不真学、不善学,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了解,对应知应会问题“一问三不知”,谈话中问及“两个维护”“三大攻坚战”等内容均不知晓,甚至一些村(社区)干部对于近期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一无所知,有的以为还在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学习走过场现象较为突出。
2022年4月起,再次要求村(社区)参照《青龙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结合“礼赞新时代 追梦复兴路”主题宣讲和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4-5月对理论学习的成效开展专项督查,并结合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推动理论学习落到实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担当作为不够。部分村两委干部身体进入了新时代,“头脑”还停留在过去时,做工作因循守旧,守摊子思想较为明显,以往惯例怎么做就怎么做,其他村怎么做就跟着做,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村干部表示“这是上级安排的,自己没想法”“以前都是这样做的”,不愿为、不善为不同程度存在。
2022年3月11日,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结合中心工作进行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大讨论,开展专题学习;严格日常监督,完善“领导带班督查”机制,每月由党政领导带队,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将于6月实施第三方察访,重点督查担当作为问题。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偏差。
一是美丽乡村建设仍需深化。对“美丽乡村”的内涵理解不全面,整体建设规划布局考虑不周,个别项目成了应景工程。
①按要求各村实行环境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并签订三级目标责任书,常态化,2022年全年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11次,花园村水体黑臭问题于5月20日整改完毕,对各村范围内河道岸坡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街道每月对各村进行农村人居环境督查通报并督促整改,取缔乱搭建鸡舍羊圈、偷倒堆放垃圾等不文明行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②针对乡风教化等内容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和本地实际,开展移风易俗活动3场,针对非法宗教场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排查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不实。抓安全生产未到边到底,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安全工作还有疏漏。
2022年5月开始部署各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及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联合卫计、文体、市监、公安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落实“三务”公开打折扣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部分村干部对村民自治的认识不清晰,认为自己不贪不占,搞不搞村务公开无所谓,何必找麻烦。也有的对村务公开缺乏信心,认为实行村务公开就是监督自己,特别是公开村财务收支易造成群众对村干部误解和不满,不利于干群团结和开展工作。
2022年3月4日青龙街道召开预算编制会议,会议加强对村干部政策灌输和思想疏导,会议明确村级财务管理细则,部署2022年资产管理要求。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公开信息“缺斤少两”。财务公开过于依赖财务报表,公开内容粗线条,对涉及实质性内容往往避重就轻,公开事项解释说明不到位,村务公开成为“村雾公开”。
2022年4月就各村“三务”公开信息缺斤少两问题作出核查并督促整改,涉及村干部报酬、经营性土地、房产租赁收益等详细情况按要求进行一季度公务栏公开,拍照留存并完善台账资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村务公开随意性较大,公开什么、什么时候公开、怎么公开缺少制度约束,对应公开不公开的问题缺乏监督问责机制。
截至5月,党务公开栏均已及时更新,同时按要求对各村2022年一季度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真正发挥公开栏作用,逐月对公开栏信息进行更新,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并完善台账资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村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不严
一是审核不严格。少数项目洽谈记录中的施工方负责人与施工单位不对应、洽谈及签订协议时间早于村委决定时间,个别工程项目合同价高于拦标价。
2022年3月4日,就村级资金使用、招标、洽谈、审计召开专题会议,3月8日街道印发《青龙街道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常天青街〔2022〕11号),要求使用村级资金的各村参照执行,并由财政局对村级使用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招投标组织不严密。个别招标文件明确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报告中却没有各投标单位报价详情;少数洽谈记录无日期,部分招标项目未设拦标价。
2022年3月8日,街道印发《青龙街道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常天青街〔2022〕11号),规范招投标流程,完善招投标考核督查制度,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加强村级政府采购监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结算不规范。少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明显错误,较多核减额超比例的项目未由施工方承担相应审计费用。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有欠缺
一是资金管理不善。资金出借手续不完备,清算收缴不及时,个别村应收款数额较大,部分借给个人的应收款已成为呆账,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使用发票复印件入账问题,集体资金使用较为随意。
①2022年3月8日印发了《青龙街道村级财务管理细则(试行)》(常天青街〔2022〕10号),加强“三资”监管力度,完善资金收支手续。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②截至目前,发票复印件入账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组织学习村干部补贴、加班费发放标准和津补贴发放流程,补全并做好费用发放的台账资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措施不够有力。村经营性土地出租存在价值洼地,企业用地价格过低,缺少增长机制,租金多年未变,先用后付、一年一收,承租人在租赁集体土地上建厂房出租所得远高于土地租金数倍,一定程度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2022年3月4日组织了召开青龙街道预算工作会议,对村书记或股份合作理事长以及报账员进行培训,强化村级管理人员创收意识,助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土地出租、流转合同不规范。经营性土地租赁合同有的未标明金额,有的非本人签字。
2022年4月27日青龙街道经发(农业农村)局对各村集体经济租赁合同全面系统的检查,规范各村土地出租、流转合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村务监督机构履职不到位
履职能力偏弱。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对村务工作和村务监督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知之甚少,少数成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身体状况不佳,基本不具备履职能力。
截至目前,已完成五村一社区监委成员基本信息梳理,建议各村(社区)提前选培村监委候选人选,换届时将进行适当的调整;由各村(社区)完成监委成员业务培训,目前已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民主决策不规范。尚未建立村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民主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四议两公开”未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要求,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5月份完成了东青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工作,确保村级经营性资产租赁的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未抓紧抓实。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干部依法履职意识淡化,多名党员、村干部受到党务、政务处分。问题发生后,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缺失,没有开展过廉政风险排查,重点领域存在廉洁用权风险。
①2022年4月上旬,各村(社区)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廉政教育。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②2022年4月,村(社区)应用“监督一点通平台”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检查,全程记实手册已下发。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③已完善社保审批制度和发放流程,2022年3-4月细化并明确了尊老金审核程序、发放流程和动态管理机制。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党组织活动有偿化。个别村党员享有参加组织活动补贴。
开展不定期督查,杜绝党组织活动有偿化等类似现象再次发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
一是党员发展不严谨。部分党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等主要程序性材料缺失,讨论党员发展称呼发展对象为“××先生”“××女士”,党内会议缺乏应有严肃性。
对党员发展各项文字材料、台账记录等进行回头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党费交纳不及时。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化,不主动履行党员义务,党费拖缴、欠缴情况突出。
已将所有未缴纳的党费全部收齐,并在全村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同时提前联系已经拆迁或未拆迁年纪较大、身体不便的党员收缴好党费,目前已经完成一季度的党费收缴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举措。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特别是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员长期失联,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形成“口袋”党员、“隐形”党员。
完成流动党员名单汇总,积极对接党组织关系转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组织生活走过场。部分村(社区)对组织生活重要性认识不足,组织生活会打折扣,民主评议党员敷衍了事。
截至2022年4月28日,各村(社区)均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本次巡察整改问题,通过对全体党员的教育,提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对问题整改的重视程度;2022年4-5月开展基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台账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提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开展主题教育不严肃。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对主题教育不重视,存在纸面落实、交差应付、弄虚作假现象。
规范台账资料,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召开座谈会、宣讲会、主题党课等形式,将党的声音及时传达,效果显著。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两委换届组织不严密
2021年“两委”换届选举中,部分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均未执行选举方案中应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名”的要求,换届选举主持词中指定监票人为其他村的村干部。
针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并进行整改;组织各村(社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避免低级错误的发生;结合集中走访,街道领导干部对所有村(社区)围绕“班子运行顺不顺、工作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群众反映怎么样、矛盾问题有没有”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对村(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并梳理了存在的问题。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问题整改不彻底:
长效机制不完善。多数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落得不实,未能形成长效机制。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经营等“三资”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多数村没有《村民自治章程》,靠经验管理的模式普遍存在,巡察成果转化不充分。
部署村级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的管理,经发局配合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做好村级经营性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该工作已布置,因疫情影响,计划于7月份完成。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偏差:
一是“一村一品”特色发展谋划不足。决策事项调查研究不深入、论证不充分,缺少风险评估,多数种植、养殖类项目仓促上马,个别项目盲目跟风、进退两难。
①目前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要求,种植符合本村特色的农业作物,2022年5月24日邀请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进行“一村一品”专题会议,到村现场对接,充分论证,形成项目预算及风险评估。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②清查村办企业的资产情况,查实有关村集体企业的资产状况,做到账实相符,该工作因疫情影响计划于7月份完成。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美丽乡村建设仍需深化。对“美丽乡村”的内涵理解不全面,整体建设规划布局考虑不周,个别项目成了应景工程。
①2022年5月17日确定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拓宽工作思路,在原有5个美丽宜居环境示范点的基础上升级提档。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②持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全年预计投入500万元,2022年6月将开展美丽宜居环境整治大行动。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3.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有欠缺
2022年5月18日转发市区两级《关于印发〈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的两份文件,清查村级资产应收应付款情况,要求各村列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计划于6月底全部完成。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统计村级经营性土地出租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建议,该工作因疫情影响,计划于7月份完成。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2)村务监督机构履职不到位
履职未尽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未按要求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不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通常只有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其他成员很少参加村务监督活动,例会记录后补,民主理财小组印章保管使用不严格。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各村加强对村监委工作的整改,目前正在明确巡查机制;2022年4-5月各村(社区)利用电子屏、居民微信群等各类平台,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进行宣传普及教育,扩大知晓率,营造良好氛围。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未抓紧抓实。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干部依法履职意识淡化,多名党员、村干部受到党务、政务处分。问题发生后,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缺失,没有开展过廉政风险排查,重点领域存在廉洁用权风险。
严格遵守《常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组发〔2018〕1号),做好集体资产清查工作。2022年3月4日组织召开青龙街道预算工作会议,部署了村级资产的清查工作。该项工作因疫情影响,计划于7月份完成。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组织管理责任空转。个别党组织架构不健全,少数村(社区)党组织存在“挂名”委员。
通过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到会率的监督提醒,督促邱某等同志积极履行党总支委员义务。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对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我单位已完成大部分问题整改,由于疫情等原因,目前还有部分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下阶段,青龙街道党工委将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深化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细落实。一是紧盯重点难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仍有8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主要集中在村级资产清查管理、美丽乡村建设、村务监督、党员管理等方面。经过前阶段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对重点难点问题,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按照时序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既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又狠抓源头预防,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整改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持续跟踪问效,整改全程留痕。做好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或者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对整改不力不实的单位和部门严肃问责。同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项项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550185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