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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庄街道2022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已经过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8日
雕庄街道2022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天宁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现就雕庄街道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实施“532战略”,加快建设长三角生态中轴,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全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2022年,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实施能源、工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专项达峰行动。落实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投融资、财税、价格、统计监测体系政策措施。
2.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持续淘汰低端落后产能,落实年度落后产能关停退出任务,加快敏感区企业搬迁。对已经完成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化工企业开展不定期“回头看”。推进印染企业关闭、搬迁和升级改造。持续巩固铸造行业分类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上报不少于1家。
3.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优化能源结构。年底前,完成东部片区天宁区域现有供热管网(友谊路至大明路段)优化改造工程建设。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全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利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4.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两高”项目工作要求,实施“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强化“两高”项目源头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取缔。完善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两高”项目纳入系统管理。
5.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引导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纺织、机械等行业1家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省定目标。
6.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配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7.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低碳、绿色产品等认证,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回收区。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8.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豁免企业,实施差别化管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清单修订工作,报相关部门备案。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严格落实在规定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优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推行电子烟花鞭炮。
9.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对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加大对各类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配合区市监部门做好每季度各类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的监督检查。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成7家重点企业VOCs清洁原料替代并建立管理台账。推动钢结构、包装印刷企业全面实施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在其他行业,重点对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污染治理设施低效的企业强化清洁原料替代;对替代技术尚不成熟的,推动开展论证,并加强现场监管,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有效控制,废气排放口达标排放。
(2)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推进合成树脂等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推进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治理。推动取消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含VOCs排放的非必要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引导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加强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督促2家第二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编制实施“一企一策”方案,确保减排效果。
(3)深化工业园区、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开展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引导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强资源共享,推进实施集中治理和统一管理,持续提升VOCs治理水平。强化工业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
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实现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5月底前,对涉VOCs集群17家企业完成排查整治并建立管理台账。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动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
10.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
(1)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实施“绿色车轮”行动,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快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
(2)加强柴油车监督抽测。配合开展重点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抽测。秋冬季期间配合开展柴油车监督抽测。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完成65家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整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和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机械监督检查,全年抽测数量不少于120台·次,依法依规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推进消除冒黑烟现象。
11.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
鼓励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鼓励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2.加强重点考核断面达标整治
加强溯源整治,尤其是汛期出现滑坡的断面,明确控源截污、活水清淤、生态修复和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措施。
13.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
14.持续打好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攻坚战
区域内河流型重点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开展河道清淤轮浚,按照制定清淤轮浚工作计划,落实确定年度清淤河道清单,制定实施清淤方案,有效削减内源污染。
15.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1)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建立健全水体长效管护机制。深化小微水体治理。继续开展重点支流支浜消劣行动,3月底前截污纳管措施无法实施到位的,必须同步落实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
(2)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加快城市建成区水体消劣提质工作,定期对城市建成区水体开展水质监测。2022年建成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完成5个小散乱排水户、1个单位庭院整治。推动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收集效能。
(3)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河道驳岸生态化改造,实施城市活水循环工程,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利用。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16.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
(1)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系统治理,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年内完成60%以上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实施入河入湖排污口长效管理。
(2)加强涉水企业污染治理。开展涉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安装雨污排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持续推进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将涉磷企业纳入清单化动态管理,4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年底前完成50%整治任务。
(3)深入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整治。巩固内河码头整治成效,落实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方案,确保辖区港口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规范有效运行,确保生产生活污水依法依规收集处置。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7.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防控,推动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隐患排查,配合完成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加强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实施完成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及周边地块修复工程。完成2个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和详查超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保“一住两公”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18.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组织对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开展重点采样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科学评估风险水平,构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长效机制。
19.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
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企业废水总铊深度治理。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降幅达到考核要求。
20.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开展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21.强化危废全过程监管
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有序推进小量产废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试点及收运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五)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
22.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持续深化生态绿城建设,完成青洋路西侧、凤凰浜南侧绿地景观工程建设,大力建设便民型公园。
2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配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构建生态安全预警体系,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24.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完善。
25.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
26.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应急工作的意见》。环境风险评估已满三年的涉危涉重企业、园区重新开展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隐患动态清单。统筹加强港口和水上溢油和危化品事故应急能力建设。6月底前,对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完成整改。
(六)深入打好群众环境权益保卫战
27.着力打好噪音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大涉及噪声违法行为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噪声投诉高发问题,持续降低噪声投诉量。
28.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降尘不得高于2.5吨/平方千米·月。
(1)严格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监管。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中“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强化重点区域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
(2)推动道路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开展“清洁城市行动”,扩大机扫范围。提高机械化作业比率,建成区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堆场、裸地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
29.推动餐饮行业绿色规范发展
推进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贯执行,产生油烟或异味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或“回头看”,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加强餐饮油烟执法监管,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对重点管控区域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和烧烤店以及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在线监控。推动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
30.综合治理恶臭污染
推动化工、制药等行业结合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实施恶臭深度治理,加强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重点环节恶臭防治。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预警。
31.切实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
(七)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2.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33.加大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力度
落实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落实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措施。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将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落实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政策。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
34.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实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要求。
35.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严密防范人为干扰监测行为,明确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市政和水利等部门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范人为干扰制度与惩戒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到相关部门与关键岗位人员。实现重点企业进出水口水量水质监测监控。推动提升园区监测监控水平,配合完成天宁经济开发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3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太湖生态健康恢复等科技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运用各类先进技术。
三、工作要求
雕庄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7月底前,雕庄街道办事处制订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将区下达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责任科室、村委、社区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人员。雕庄街道办事处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调度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评报告。
四、监督考核
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并抄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 雕庄街道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名单
2. 雕庄街道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表
附件1
雕庄街道2022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雕庄街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雕庄街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缪维军 雕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史建新 雕庄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雁强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 妍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 振 雕庄街道派出所所长
成 员:顾继峰 雕庄街道团结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 斌 雕庄街道清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志帼 雕庄街道朝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晓燕 雕庄街道朝阳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汤亚平 雕庄街道菱溪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强 雕庄街道采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毅超 雕庄街道水岸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中海荣盛公共服务站站长
颜志全 雕庄街道园区管理办主任
董 伟 雕庄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邢 韬 雕庄街道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旭东 雕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许学东 雕庄街道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局长
陈 杰 雕庄街道经济发展局局长
吴 勇 雕庄街道建设局局长
钱 文 雕庄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秦 树 雕庄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雕庄分局局长
邵可佳 雕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雕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邵可佳兼任。
附件2
雕庄街道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主要责任
单位
1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印染行业绿色发展
组织实施《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推进印染企业关闭、搬迁和升级改造,并完成年度任务。
2022年12月
经发局陈杰 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旭东
属地村社区相关企业
2
危污乱散低
深入开展“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
综合行政执法局
3
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
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力争申报不少于1家。
2022年10月
4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东部片区天宁区域现有供热管网优化改造
常州市东部片区天宁区域现有供热管网(友谊路至大明路段)优化改造工程。通过友谊路原有金源支线(DN350)蒸汽管道上接出一根DN400供热管道,穿越劳动路后沿友谊路向北地埋敷设至凤凰岛北路后与大明路现有管网对接。一期实施友谊路至东南大道北侧段建设工程。新建蒸汽管道长度约1900米(展开长度)。
2021年-2022年
经发局陈杰
5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清洁生产改造
完成常州嘉博染织有限公司、常州市东南开发区恒丰织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6
深化用能单位节能改造
推动纺织、机械等行业1家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
7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重污染天气应对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清单修订工作,报市级备案。
8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包装印刷行业清洁原料替代
完成7家企业排查并完成源头替代工作,对不可替代的,要求证实并实施综合治理,建立管理台账。
9
企业集群排查整治
梳理并完成涉VOCs企业集群17家企业的排查整治,配合开展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30%。
2022年5月
10
重点VOCS企业“一企一策”整治
完成第一批3家企业的检查抽查工作,开展第二批2家企业的论证及治理工作。
11
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每月至少开展1-2次工程机械监督抽测,全年抽测数量不少于120台·次。
12
完成65家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整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和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
2022年9月
市监雕庄分局秦树
13
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推进长江经济带披露问题整改
完成2022年省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
建设局吴勇
属地村社区
14
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提质增效“333”行动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1个,完成5个小散乱排水户、1个单位庭院整治。
15
推进采菱港(天宁段)、雕庄浜、凤凰浜、老大运河(天宁段)、南通济河、前浪浜等6条建成区水体消劣提质。完成凤凰浜水环境综合整治。
16
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
排污口整治
年底前完成60%以上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实施入河入湖排污口长效管理。
17
深化涉磷企业调查整治
持续推进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将涉磷企业纳入清单化动态管理,2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年底前完成50%整治任务。
18
涉酚企业专项整治
开展涉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安装雨污排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19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
完成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修复工程。
张旭东 天宁建设
20
关闭化工等重污染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完成2个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和详查超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1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及周边监测
督促4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及配合完成2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22
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城乡公园绿地工程
完成青洋路西侧、凤凰浜南侧绿地景观工程:新建绿化40.5亩。
23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
加强涉水企业污染治理
依托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行动,全力推进企业雨水排口、应急排口整治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涉水企业应急处置设施问题整改。
2022年6月
24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降尘监测
25
工地扬尘监管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实施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26
加强堆场、裸地扬尘污染控制
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
27
实施恶臭深度治理
企业恶臭整治
推动化工、制药等行业结合VOCs防治实施恶臭深度治理。
28
切实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突出环境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省政府挂牌督办问题整改。
街道各相关部门
29
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配合完成天宁经济开发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