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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全面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上半年,天宁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发展定位,全面落实区委“3511”发展战略和区政府“十大行动”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要求,贯彻落实上级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落实减税退税政策,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稳住经济发展大盘。
一、促进生产恢复,稳住经济大盘
一、落实减税退税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用“真金白银”助力市场主体添活力、增动能。组织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支持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税收政策,执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二是落实疫情扶持政策。认真贯彻市《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企业和群众渡过难关、稳定预期、恢复发展,落实好租金减免、增发临时价格补贴等政策。本次共增发临时价格补贴86.22万元,惠及低保、特困、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孤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共4311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户)200元。为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积极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3至8月房租。预计减免房租共计7847万元,将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186家,个体户413家。三是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严格直达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既要及时、按时拨付到位,更要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惠企利民实效,让政策温暖直抵百姓心头。
二、缓解收支矛盾,强化财政保障
一是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申请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正行高中、常青小学、红梅实验小学、清凉小学4所学校建设,专项债用于未来智慧城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分园的新建。足额保障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二是保障民生福利发放。安排资金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尊老金等。安排837万元用于提升优质养老服务,主要用于发放养老援助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居家养老运行补贴及养老护理人员补贴。安排73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补贴支出,主要用于发放生活困难志愿兵生活补贴、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对象医疗补贴和住房补贴等。(三)加快美丽天宁建设。落实直达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红梅、茶山等街道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专项债券用于四个城区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全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额补助,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不低于98元。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全区疫情防控,重点用于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及疫情隔离点保障经费等支出。(五)支持“三农”发展。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调整部分农业保险品目政策,开展新一轮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并对2021年度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组织申报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农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提升类项目1个,申请财政补助496.06万元;组织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申请财政基本奖补助75万元。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补贴实际种粮面积12010.76亩,补贴金额总计19.06万元。
三、稳步推进改革,提升管理效益
一是深化预决算公开。自2022年起,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从“各预算部门”扩大至“各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公开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单位数量增加至106家。严格压实各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信息,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二是全面落实绩效管理。依托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所有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意向工作,筛选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政策及项目进行财政重点评价,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推动绩效公开工作,所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年初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与2022年预算同步公开。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时上报行政事业性资产年报,并对资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今年4月向区人大汇报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做了全面的分析,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统一开放,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狠抓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各预算单位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确保采购意向公开不遗漏、不延误。推进“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实施政采帮扶政策,全区“832平台”采购计划30万元,上半年实际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交易总额为9.23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30.8%。五是稳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在去年53家区级单位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基础上,今年除郑陆镇外,区内所有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都已顺利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共计111家单位,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下一步,争取12月底前完成郑陆镇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四、防范债务风险,保障发展安全
一是债务管控常抓不懈。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债务管控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将防风险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积极稳妥推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对2022年区管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进行梳理编排,优先保在建项目,审慎开展新开工项目。二是成本压降精益求精。按季度出台融资工作相关要求,明确融资成本上限,鼓励、支持国企探索融资创新,降低融资成本,新增融资均需报批后方可实施。加强投融资计划管理,优化投融资结构,有效降低投融资风险。切实加强债务管控和投融资、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管理,保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维持合理的结构。以实施全面预算制度为切口,一般性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巡视巡察为手段,以改促建,帮助国企强化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打牢日常财务管理基础。三是日常监管持续发力。利用财政部监测平台、江苏省地方政府债务综合监管系统等对债务规模、结构、安全性实行动态监测,加强系统之间的联动配合、共享比对,建立债务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形成动态监测网络,加强对重点企业债务运行情况的风险研判工作,按月上报平台企业经营性债务数据,夯实全区经营性债务基础数据,对每月经营性债务新增情况、融资成本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
五、落实改革任务,稳固国企发展
一、顶层设计,改革向纵深发展。制定《天宁区国资办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文件分别从履行三项职责、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四方面提出了十四条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制,编制《天宁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台账》,细分改革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目标以及完成时间节点。每月召集国企召开国企工作例会,专题讨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与措施。二、凝心聚力,建立建强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应建尽建的要求,重要子企业均已建立董事会。按照“外大于内”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经充分酝酿、积极协调、持续沟通,我区组建了涵盖法律、财务、基金、公司管理多行业等有侧重的外部董事人才库,并完善好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一级企业以及重点子企业全面配齐外部董事。三、聚焦难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厘清“三会一层”(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权责任,一级企业出台《党委前置讨论事项清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补齐各主体议事规则,与原有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决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配合,切实发挥好党委会“把方向”、董事会“防风险”,经理层“抓落实”的作用,保证各主体既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又要加强沟通、有效制衡,更好地防范风险。四、精准发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出台《关于加强开发区国有企业监管的通知》,明晰了监管事项,平稳推进开发区国有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体系。持续优化管资本的方式,制定《区国资办权责清单(2022年版)》,搭建起更加高效、精简的监管体系。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落细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减税降费。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推进留抵退税工作,尽早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加强库款保障力度。统筹各类资金,既要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也要确保基层“三保”支出和其他刚性支出足额保障。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加强舆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各项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尽用好政策。
二、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强化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发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导向作用,充分挖掘各种闲置资源潜力,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有序推进土地出让进程,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二、积极培育壮大税源。完善财源培植体系,拓宽招商引税渠道,做好财源税源谋划,加强重大项目财税预测分析,为财政增收提供源头活水。三是加强税源综合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健全协同治税,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强化财政收入的分析研判,定期测算和分析财政收入的增减变动趋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完善征管模式,有效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三、坚持有保有压,牢牢守住“三保”底线
一是加强重大发展战略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市“532”发展战略和区“3511”决策部署,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资源要素,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积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坚定不移推动“产业强区”发展战略。二是大力压降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到把严把紧支出关口,从严从紧控制“三公”“两费”支出。同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非必要支出,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用于民生保障和其他重点领域。三是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坚持把就业优先摆在突出位置,精准发力,着力帮助高校毕业生、低收入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完善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推进教育布局优化调整,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区域内学校建设。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水平增长机制,支持城乡低保、五保、社会救助政策持续扩面提标,兜牢社会保障底线。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范围,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推进“健康天宁”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十大专项行动,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不断深化改革,优化财政管理机制
一、持续压降政府债务。继续落实隐性债务十年化解目标,做好债务月度监测,及时掌握债务数据变化;严格执行预算,全力压减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科学统筹资金偿还债务,完成年度化债目标,降低风险等级。二、促进国企规范建设。深入推进经理层契约化和任期制、末等调整、竞争上岗三项制度改革。做深做细全员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薪酬制度更多地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梳理针对国企的规范性文件,推进立改废释工作,补齐制度短板,建立更加高效、全面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三、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宣传力度,下发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强宣传引导。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单位在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时,对“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前作出公告,并做好绿色采购相关数据统计。四、完成预算绩效改革目标。完善绩效运行监控、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制度建设,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基层政府综合运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层层传导压实绩效责任,年底完成“三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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