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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街道行政审批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织牢织密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全程不分段、不转段。
(一)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全面自查。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组织所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自查。安全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每月组织一次。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倒计时销账。对自身无力整治的安全隐患,在落实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要及时报告,争取政策、资金、技术等支持,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专项检查。镇、各街道对属地养老服务机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区民政局组织专项抽查;6月底前,对所辖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专项检查“过一遍”。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区民政局组织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在此基础上深入总结经验,固化一批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各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二)组织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结果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三)每月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完善机构安全设施设备,夯实安全硬件基础。
(五)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落实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七)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八)落实《2022年全市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建筑安全整治、燃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整治。
(九)落实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检查。
(十)建立并动态更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机构将采取失信惩戒、封闭关停、追究责任等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
(十一)应用“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每月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自查,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支撑。
(十二)整改养老服务机构因疫情防控工作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
(十三)按照每月检查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确保年度安全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综合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学习宣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针对本轮疫情以来各养老服务机构连续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可能导致出现的设备维修维保不到位、岗位配置不完整、跨岗补位不稳定、设备操作不熟练、隐患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叠加部分机构职工可能存在的连续超负荷工作、心态不稳定等风险隐患,加强检查督查、关心关爱和指导帮扶。
(二)严格值班值守,按照要求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三)强化整改问效,加强对各养老服务机构检查不走过场,问题隐患立查立改,确保限期清零、标本兼治。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