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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我区将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在天宁区登记注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20年6月30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的未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2.获得评估等级且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相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2020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注册的;
2.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检查,或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3. 2020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2019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4. 2020、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接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有关评估条件的。
(二)其他评估事项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三、评估内容及方式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分类实施。社会团体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依法办会、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
2022年度天宁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由天宁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初审、现场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审核确认。
四、评估进度及安排
(一)申报1A、2A等级(含复评)
天宁区社会组织申报1A、2A等级及复评的,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并于8月26日前提交相应评估材料(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至天宁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新城金郡137号),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047937844@qq.com。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天宁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2.《2022年度天宁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自评报告》。
(二)申报3A等级(含复评)
天宁区社会组织申报3A等级及复评的,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自评。
1.资质审核:参评组织于8月26日前将《2022年度天宁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47937844@qq.com,进行资格初审,评估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参评社会组织是否通过申报资质审核。
2.材料申报:参评资质审核通过的社会组织,于9月23日前提交按照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评估材料(正副本一式两份)至天宁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新城金郡137号)。
(1)《2022年度天宁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诺书》;
(2)《2022年度天宁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3)《等级评估自评表》;
(4)评估调查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当与评分细则一一对应)。
(三)审核确认
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评估专家组提交的初评结论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将拟确定的评估结论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通报评估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评。开展等级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内部治理、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财税优惠、社会组织表彰等相关扶持政策相挂钩。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等级评估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精心准备,积极参加评估。
(二)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参评的社会组织应积极申报,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评估指标,认真准备,逐条逐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按要求报送评估材料。同时,积极配合评审组完成实地考察等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各社会组织可通过天宁区政府网站(http://www.cztn.gov.cn/)以及天宁区社会组织QQ群等渠道获取社会组织评估通知、评分标准表及相关材料。
(三)分析研究,总结提高。参评社会组织要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找出不足和原因,切实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品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实行随机抽查、动态管理机制。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评定等级不符的,由民政部门取消评估等级,并通报批评。
六、联系方式
天宁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69660707
天宁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85788985
材料报送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天宁区新城金郡商铺137号)。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