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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学前路(和平三路-新堂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开管〔2022〕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学前路(和平三路-新堂北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北起和平三路,南至新堂北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256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拟建道路总长481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工程(管线、照明、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抓拍、电子警察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475.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6.08万元,基本预备费134.13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12-320402-04-01-61913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