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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斜桥巷小区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斜桥巷小区人防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内。东至斜桥巷1幢,西至县学街,南至文庙,北至斜桥巷。地下用地面积6483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主要建设地下一层5600平方米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车停场,同步实施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020.84万元。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11-320402-04-01-53303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