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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红梅街道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1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老旧小区整体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红梅街道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改造锦绣南园(含省建司),建材新村,坛园,红菱南村,北环路63幢、63-1幢,锦绣东苑,润德半岛,红梅公寓,翠竹新村北区,故园里小区,故园里宿舍,北环新村,北环新村114、115、160幢,红梅新村83-1-83-7幢等14个小区,涉及312幢,12548户。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宜居改造、适老化改造、路面整治、管线入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下水道疏通、外立面出新、护栏修缮、停车位改造、绿化整治、环卫设施、监控技防设施、落水管更换、围墙修补、楼道出新、智能化停车管理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0410.3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0613.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22.23万元;基本预备费4474.84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10-320402-04-01-52565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