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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飞龙东路东侧、北塘河路南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飞龙东路东侧、北塘河路南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用地总面积 5444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4672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772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照明、行道树等)、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及绿化工程。
1.道路工程
北塘河路(西起飞龙东路,东至现状围墙),全长22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飞龙东路辅道(北起北塘河路,西至飞龙东路),全长10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附属市政工程
给水管:管径 DN300,长约300米;
污水重力管:管径DN300,长约20米;
污水压力管:管径 DN70,长约200米;
雨水管:管径Φ600-Φ800,长约300米;
中压燃气管:管径 DN150,长约50米;
信息管:规格 6Φ110,长约300米;
供电管:规格 6Φ200,长约300米;
道路照明:每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24盏。
行道树:北塘河路种植行道树,株距6米,共计38株。
3. 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考虑。
4. 绿化工程:绿化带面积772平方米 。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9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3.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5.90万元,基本预备费59.12万元。其中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工程等投资 739.36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线费用58.75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10002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5-320402-04-01-90623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