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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龙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22〕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青龙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二、项目位于青龙街道东青片区花园村的高家头、朱家头、大西头、马家头、荒田村5个自然村范围内,建设内容包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4套(高家头1套、朱家头与大西头合建1套、马家头1套、荒田村1套),敷设DN250主管1039米、DN200支管1121米、DN100接户管1560米,设置检查井122个,土方4400立方米,路面修复3200平方米,绿化恢复8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64.93万元,其中工程费530.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4.81万元,基本预备费49.2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207-320402-04-05-79807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