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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竹林北路(青洋北路-华阳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弘字〔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竹林北路(青洋北路-华阳路)二期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建设竹林北路西起华阳北路,东至华阳路。项目总用地面积11306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公交站台、智能交通系统等)。
1、道路工程:总长393.9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9.5米,面积10040平方米。
2、生物滞留带面积1266平方米。
3、附属市政工程:
给水管:管径DN300,长550米。
污水管:总长430米,其中:管径DN500,长240米;管径DN600,长190米。
雨水管:总长930米,其中:管径d500,长60米;管径d800,长160米;管径d1500,长240米;管径d1650,长70米;雨水连接管DN250-DN300,长400米。
燃气管:PE160管,长330米。
通信管:总长270米,其中:9φ110,长250米;10φ110,长20米。
供电管:12φ200,长245米。
供热管恢复:φ377,长110米。
道路照明: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26盏。
行道树:株距按6米,道路两侧行道树共计95株。
4、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考虑,信号灯及标杆按道路交叉口综合考虑取1组,智能交通系统3组,公交站台1座。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45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8.9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23.93万元,预备费189.4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06-320402-04-01-50227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