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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季子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2〕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片区居民就学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季子幼儿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季子路以南,迎宾路以东。项目用地面积94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83.3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57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08.13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3层幼儿园综合楼(局部4层),主要功能为教室、活动室、其他辅助功能用房,配套建设地下室,同步实施道路场地、环境绿化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办学规模15个班。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203.33万元,其中工程费5621.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72.25万元,基本预备费309.2万元。资金由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200010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202-320402-04-01-77506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