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天宁区交通畅行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天宁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交通畅行提升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主要建设12套高清电子警察、6套测速电子警察、2套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31套违停抓拍设备、4套炸街车抓拍设备、9套交通信号控制设备、2套高空监控、2处爆闪灯、3处凹凸镜设备、28处重点路口信号灯;完善28个点位道路标志标线、13个点位9850米护栏;配套数据中心硬件设备,包括千兆光口交换机及光模块2台、图片云存储节点1台、视频云存储节点2台、通讯光纤60条。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072.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8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61万元,基本预备费153.4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24690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