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劳动中路南侧、龙游路东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劳动中路南侧、龙游路东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劳动中路南侧、龙游路东侧地块周边,总用地面积10895平方米,其中配套道路总用地面积5610平方米,桥梁面积365平方米,配套绿地总面积4920平方米。主要建设东南道路一百零三北起劳动中路,向南与规划清凉东路交叉后接至现状职教路,其中劳动中路至规划清凉东路段长46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7米,规划清凉东路至终点段长64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12.8米,道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建设东南道路一百零四西起龙游路,东至东南道路一百零三,长165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7米,规划为城市支路;配套实施跨25米空心板梁桥一座,跨越现状行洪通道,长30米,桥面宽12.15米;同步实施管线、道路照明、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978.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5.6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43万元,预备费179.86万元。其中:道路、附属市政管线(雨水、污水、供电)、交通设施及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等投资1892.3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线等投资86.19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05-320402-04-01-93817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