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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城大道西侧、横塘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2〕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龙城大道西侧、横塘浜南侧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实施龙城大道西侧、横塘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龙城大道以西,横塘浜以南,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等)。总用地面积3904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3314平方米,桥梁用地总面积590平方米。
(一)道路工程
新建董家路西起庙湾村路,东至龙城大道,道路全长37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12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二)桥梁工程
新建1座三跨桥梁,位于董家路跨越现状横塘浜处,长43.24米,宽13.66米,跨径42米。
(三)管线工程
雨水管道:管径DN250-d800,管长440米;
污水管道:管径DN400,管长270米;
给水管道:管径DN200-DN300,管长375米;
信息管道:管径4Φ110-6Φ110,单孔总长2120米;
供电管沟:管沟总长2420米,其中4Φ200管单孔总长2060米,一根7孔梅花管及LDPE管总长330米,电缆沟30米。
(四)附属工程
道路照明、交通设施、路段智能交通设施按道路长度370米计;路口智能交通设施包含信号灯1组,监控1组,电子警察1组;行道树株距6米,两侧共计124株。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443.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83万元,基本预备费106.9万元。给水、信息管线等投资64.57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其余1378.56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20001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12-320402-04-01-43252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